
穆里奇申請仲裁:停賽8場量刑過重
北京時間5月22日晚上,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公布了一則通告,穆里奇因為不服足協紀律委員會的處罰,申請向足協仲裁。
31歲的穆里奇本賽季效力中甲梅縣鐵漢,他發(fā)揮相當出色,已經打進8球。但是,由于在與北控的比賽中,無球狀態(tài)下踢倒對方球員,最終被足協處以停賽8場,罰款5.6萬人民幣。同時,梅縣鐵漢也對其進行了內部處罰。
但穆里奇方面認為足協量刑過重,所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足協公告表示已經收到Luis Guilherme(即穆里奇)提交的仲裁申請書。
目前,仲裁委已經決定受理該案件,具體進展還有待通知。
中國足協官方宣布對穆里奇處以禁賽8場并罰款5.6萬。隨后,梅縣鐵漢足球俱樂部發(fā)布公告,對俱樂部球員穆里奇及相關人員進行內部處罰。
公告如下:
2018年5月12日,我隊主場對陣北京北控燕京的比賽中,球員穆里奇因不冷靜行為受到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的處罰,造成了不良社會輿論影響。
作為中甲聯賽的新隊伍,俱樂部在新賽季進一步強化管理,修訂下發(fā)了《梅縣鐵漢足球俱樂部球隊管理規(guī)定》及相關隊規(guī),要求球員尊重裁判、尊重對手。俱樂部對相關人員予以處罰,決議如下:
一、給予隊員穆里奇通報批評并扣罰其個人一個月工資的處罰。
二、給予體育競技部管理人員及教練團隊扣罰5月12日當場次比賽獎金的處罰。
三、給予俱樂部主要負責人罰款人民幣2萬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