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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男孩擅自開公交車 撞傷一大學生

2018-05-28 10:34:11  西安網(wǎng)    參與評論()人

母親:從小喜愛車,但從沒摸過

27日下午,記者在湘潭交警支隊雨湖交警大隊見到了周浩的母親石女士。據(jù)其介紹,很早之前周浩就表示了想做公交車司機的想法,但石女士并未意識到孩子會做如此瘋狂的事情,"當晚接到通知后我和他爸爸都蒙了,根本沒想到他會去做這種事"。

石女士說,目前正就讀初一的周浩,對車輛非常癡迷,只要有空閑,就在家研究汽車,看很多的汽車資料。"他說他喜歡公交車,以后想當司機,我就說,那你就好好學習,以后再做。"石女士說,周浩平時性格內向,甚至有些自閉,愛好之一就是坐公交車,"他真的很喜歡公交車"。

對于周浩開車的技術,石女士表示周浩沒有任何駕駛經(jīng)驗,從未摸過車,也沒學習過駕考。"家里也是半年前才買的汽車,但不可能讓他碰的。"石女士說。

肇事少年:拘留20日,但不予執(zhí)行

針對周浩的行為,27日,湘潭交警支隊雨湖大隊發(fā)布處理結果:周浩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大型普通客車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給予其10日行政拘留處罰;周浩偷開他人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其10日行政拘留處罰。根據(jù)《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guī)定》,對周浩的上述兩項違法行為,合并執(zhí)行20日行政拘留處罰,并處以500元罰款。

由于周浩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根據(jù)《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guī)定》,給予周浩處以20日行政拘留,并處500元罰款,但不送拘留所執(zhí)行。

27日,涉事的106路公交所屬的湘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回應稱,5月26日晚,周浩趁夜間安保巡邏人員巡視空檔,擅自打開停放在一環(huán)東路的106路公交車門應急閥,進入車內翻找出車輛鑰匙后,盜開了公交車。周浩當晚是通過查看交通APP軟件,發(fā)現(xiàn)該車輛未運行,遂萌生盜開該公交車輛"過癮"的念頭。公交公司黨委召開緊急會議,對事故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決定:公交車駕駛員朱志光未按規(guī)定帶走車輛鑰匙,予以解除勞動合同,即日生效;河西公司夜間安保巡邏人員蔡杰、周偉東工作出現(xiàn)重大疏忽,予以下崗處理,并接受調查;河西公司值班經(jīng)理陳亮及夜班安全管理負責人張進監(jiān)管不力,予以停職處理,并接受調查。

(責任編輯:崔鳳璇 CN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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