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竞下注-中国电竞赛事及体育赛事平台

當前位置:新聞 > 社會新聞 > 社會新聞更多頁面 > 正文

“冷衙門”有大“買賣” 人防辦主任不講原則收賄

2018-06-21 09:09:15  正義網    參與評論()人

2012年,聽說桂林市七星區(qū)甲天下廣場地段的地下空間開發(fā)利用將提上日程,唐某為了取得該人防工程項目的開發(fā)權,多次找到賴月亮,想和人防辦合作開發(fā)該項目,合作模式是由市人防辦提供廣場土地,由他進行投資建設,建成后除必要的人防設施歸人防辦使用以外,其余部分面積的使用權歸他。

對唐某請托的事項,賴月亮覺得沒有把握,便推托說這個項目已經有多家公司要求合作開發(fā),且該項目現在只是意向,要等審批下來后再經過招投標確定合作方。

后來有一次,唐某與賴月亮吃完飯后散步聊天。賴月亮提到他為了買房子,曾向一個朋友借了100萬元,現在朋友有急用,而他資金比較緊張。唐某讀懂了這一暗示。一個星期后,他將100萬元用黑色塑料袋裝好放進一個紙箱,開車送到賴月亮家。過了一兩天,唐某找到賴月亮,問要不要寫張借條,賴月亮說不用寫了。其后盡管賴月亮努力協調,唐某的項目計劃還是沒能通過審批。到2014年10月,賴月亮害怕被舉報,才把這100萬元退還。

類似的事情還發(fā)生在另外一個項目上。桂林市某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負責人雷某想把其開發(fā)的某國際廣場一期和二期項目連通,希望市人防辦能夠立項批準他建設地下通道。他找賴月亮幫忙,送上50萬元,賴月亮心里沒底,但還是收了錢并答應下來。后因客觀原因,該地下通道項目未啟動,賴月亮害怕被人舉報,于2015年10月將這50萬元退還給雷某。

2017年11月16日,賴月亮案由桂林市臨桂區(qū)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2018年5月22日,臨桂區(qū)法院開庭審理該案,臨桂區(qū)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群眾40余人旁聽了庭審。

檢察機關指控:賴月亮身為國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徇私舞弊,擅自同意他人在人防坑道工事口部以建設偽裝房的名義違章建房,導致人防工事功能完全喪失,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現金共計人民幣424.5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虛開發(fā)票騙取公款4.8萬元,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有關規(guī)定,應當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庭上,賴月亮聲淚俱下地懺悔道:“我從一名人民公仆蛻變?yōu)槿嗣竦淖锶?,觸碰了法律高壓線,現在悔恨不已。我忘了初心,失去了政治定力、法律定力,廉潔定力和社交定力,在腐敗的深淵里越陷越深,終于一失足成千古恨,辜負了黨組織對我的教育和培養(yǎng)?!?/p>

庭審結束后,法庭將擇日宣判。

(責任編輯:呂莉莉 CN073)
關閉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