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人:“當場從被告人董某某上衣口袋內查獲了毒品海洛因一袋,凈重19.3199克,經鑒定檢出海洛因成分,其中海洛因含量為37.3%?!?/p>
除此以外,民警還查獲了一包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白色晶狀物品,以及一些吸毒工具。
今天上午坐在西安市碑林區(qū)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被告席上的董某某,就因為這一連串販毒的違法犯罪行為,受到公訴機關的指控。但是董某某及其辯護律師,卻對相關事實和證據(jù)提出了異議,案件也將擇日進行宣判。
公訴人:“應當以販賣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因此對被告人董某某,應當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進行量刑?!?/p>

說完了董某某,咱們再來聊聊眼前張某某的故事。
張某某今年53歲,已經是法庭上的老面孔了。有過兩次盜竊前科,出獄后又不知悔改,又干起了販賣毒品的勾當。
公訴人:“被告人張某某在西安市新城區(qū)萬壽南路一零一街坊7號樓樓下向吸毒人員溫某,販賣一小包毒品,并收取了300元現(xiàn)金。”

可是剛剛交易完,就被民警給抓了,經查張某某販賣的是毒品海洛因,凈重0.4665克。”
西安市碑林區(qū)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馮敏敏:“被告人張某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p>
明天就是626國際禁毒日了,還是要再敲敲警鐘,毒品對人的身體和神經系統(tǒng)都具有很大的危害性,而且毒品犯罪也是國家法律嚴厲打擊的,所以一定要遠離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