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對話“江西投毒案”李錦蓮:我相信現(xiàn)在的法治 拿到國家賠償想修好漏雨的房子

李錦蓮申請賠償:李錦蓮與代理律師劉長到江西省監(jiān)察委提交材料
封面新聞記者 代睿 江西南昌報道
無罪釋放47天后,李錦蓮再次回到南昌,向江西省高院提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申請賠償合計4100余萬元。
從茂園村的家里到南昌,需要先搭車到遂川縣城,然后從遂川坐公共汽車到吉安市,再從那里坐火車到南昌。這是69歲的李錦蓮生平第一次坐火車,在他50歲之前的人生,他去過最遠的地方是遂川縣城,那里至今未通火車。
而300公里之外的省城南昌,對李錦蓮來說既熟悉又陌生,他在這里“生活”了18年,兩次站上江西最高審判機關的審判席,但從未見到過這個城市亮麗的一面。
1999年,李錦蓮因被指控毒殺同村兩名兒童而被判死緩。一年后,江西高院二審維持原判。此后18年多的時間里,李錦蓮一直在省會近郊的南昌監(jiān)獄服刑。
今年6月1日,江西高院再審改判李錦蓮無罪。釋放后的四十多天,李錦蓮經(jīng)常徹夜無眠,想起因為自己而死去20年的妻子,他仍覺得充滿虧欠。
李錦蓮的妻子陳春香在案發(fā)期間被帶走訊問,回家?guī)滋旌笏劳觥﹃惔合愕乃酪?,村里人曾對記者回憶說是喝了農(nóng)藥,但李錦蓮女兒李春蘭認為另有原因。
此次來南昌,除了向江西高院提交國家賠償申請,李錦蓮還專程到新成立的江西省監(jiān)察委員會提交了刑事控告書,他希望有關部門能查明妻子的死因,“起碼給我一個說法”。
18日上午,記者在江西省監(jiān)察委門口看到,一位自稱監(jiān)察委工作人員的男士受理了李錦蓮父女的材料,并表示“將盡快轉(zhuǎn)交辦理,對人民群眾的控告材料會重視?!?/p>

李錦蓮申請賠償:李錦蓮查看國家賠償申請書
封面新聞:出獄以后都做了什么?
李錦蓮:什么事都沒有做,整晚睡不著覺。有時候晚上睡一兩個小時,有時候一個晚上一分鐘都睡不著,告訴自己不要去想、不要去想,但還是睡不著。
封面新聞:在想什么呢?
李錦蓮:想家里的事,感覺家里已經(jīng)無法挽救了,心里都好難過,老婆死掉了,房子也沒有,這么大年紀了也沒有個歸宿,感覺自己跟個孤寡老人一樣。
封面新聞:出獄之后的生活還習慣嗎?
李錦蓮:感覺是另外一個世界,心情不好的時候出去走一走,也不敢走太遠,怕一下子找不到路。去菜市場買東西,發(fā)現(xiàn)很多東西都不認識。
封面新聞:回過村子里嗎?遇到過陳某某(注:投毒案中死亡的兩個孩子之母)嗎?
李錦蓮:回去過兩三次,之前下雨的時候,回去稍微整理一下房頂?shù)耐咂?,沒有遇到她。
封面新聞:如果遇到她,你想說些什么?
李錦蓮:我肯定要跟她問清楚,我老婆到底是怎么死的?
封面新聞:如果拿到國家賠償,準備怎么用這筆錢?
李錦蓮:準備把房子修一修,現(xiàn)在確實住不了了,到處漏雨。我現(xiàn)在70歲了,還能做些什么呢。家里還有兩畝多地,現(xiàn)在已經(jīng)荒掉了,回去要重新種一下,自己吃的糧食要掙回來。其實我情愿吃野菜,也不要發(fā)生這樣的事情。
封面新聞:以后的生活有什么規(guī)劃?
李錦蓮:我現(xiàn)在也做不了什么事,就是想給老婆這個事情申訴。我相信現(xiàn)在的法治,一定能幫我解決這個問題。
李錦蓮申請賠償 7月18日,澎湃新聞從李錦蓮及其代理律師處獲悉,被改判無罪釋放47天之后,李錦蓮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國家賠償申請,要求該院賠償其自由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合計4100余萬元
李錦蓮申請賠償 7月18日,澎湃新聞從李錦蓮及其代理律師處獲悉,被改判無罪釋放47天之后,李錦蓮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國家賠償申請,要求該院賠償其自由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合計4100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