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許大姐說,這種印門票作質押,回購又不兌現(xiàn),如此循環(huán)往復下去,那何時才是個頭呢?自己的投資又什么時候才能收回呢?對此,我們咨詢了律師,律師介紹說,許大姐的這種股權投資方式,與一般的銀行理財或者買賣股票基金還不一樣,股權投資,顧名思義,就以現(xiàn)金參股這家公司或者這個項目,然后獲取公司或者項目的收益分紅,目前,是公司方面承諾回購許大姐所持的股份,然而回購沒有兌現(xiàn)。許大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財產(chǎn)保全,甚至要求清算公司賬目,優(yōu)先兌付投資人的應得利益。
原標題:國務院: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國自然人投資者投資境內上市公司中國經(jīng)濟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fā)展階段,如何進一步提升利用外資水平?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