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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假簽名害他欠債140萬 買不了機票坐不了高鐵

2018-11-15 10:15:50  瀟湘晨報    參與評論()人

(原標題:假簽名害他欠債140萬岳麓檢方發(fā)現(xiàn)簽名造假,依法監(jiān)督獲法院改判)

翁濤(化名)是岳陽某單位的一名普通職員,平日里上千元的開銷都會再三考量,有一天突然發(fā)現(xiàn)自己買不了機票、坐不了高鐵,名列“失信者黑名單”,這都源于他莫名背負的140萬元債務。

2017年12月29日,這位走投無路的男子向長沙市岳麓區(qū)人民檢察院申請監(jiān)督,請求檢察機關依法提請抗訴或提出再審檢察建議。近日,好消息傳來,法院作出再審判決,撤銷原判。

一份蹊蹺合同,他背上百萬債務

2016年11月,翁濤收到一份執(zhí)行通知書,要求其向湖南地區(qū)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140余萬元的款項。

“我怎么可能欠人錢,還欠100多萬?!蹦麛偘偃f債務,翁濤前往法院查詢,才得知自己2015年9月被該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其履行擔保責任。

在法院,他看到了案件的判決書。判決書上載明,李氏父子在湖南地區(qū)的某公司借款購買了一臺設備,翁濤是他們的擔保人。父子倆無力償還借款,被該公司起訴,翁濤負有連帶責任。由于原審訴訟過程中,法院未能找到翁濤,經(jīng)公告送達,最后缺席。判決顯示翁濤對李氏父子所欠租金、違約金、罰息等共計140余萬元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這起案件的核心證據(jù)是還款協(xié)議上“翁濤”的簽字。但在翁濤的記憶中,自己沒有簽過這份擔保書,也從未與李氏父子有過借貸,怎么就欠下了百萬債務,還成了“老賴”。

翁濤不服,他先后提出執(zhí)行異議、申請再審等,但因為提不出新的證據(jù),均未能獲得支持。

而他由于被納入“失信者被執(zhí)行人”名單,出行等方面都受到了限制。

跑法院、請律師、做鑒定……一年多時間里,翁濤除了要花費時間、精力、金錢來證明自己清白,更多的是承受著巨大的心理壓力?!白终娌皇俏液灥?,可是沒人相信我,就好像我真是欠錢不還的人,這事讓我整宿整宿睡不著覺。”翁濤向承辦人訴說著自己的委屈,生怕哪天銀行卡上養(yǎng)家糊口的微薄工資就被法院凍結(jié)了,莫名成“老賴”讓他身心俱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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