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孫安佐刑滿獲釋律師:回臺灣恐被判3年以上重罪

網(wǎng)易娛樂11月20日報道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孫鵬、狄鶯的獨子孫安佐今年3月在美國涉恐怖襲擊遭逮,迄今被關押239天,該案于20日凌晨在費城聯(lián)邦地區(qū)法院宣判“刑滿獲釋”,預計最快6周后可返回臺灣,不過卻傳出即使遣返,仍須面臨臺灣司法審判。
據(jù)報道,辯護律師辛寬托以孫安佐年紀輕、來自與美國文化不同的臺灣為由,請求法官輕判爭取“刑滿獲釋”,服滿聯(lián)邦刑期即可出境,但移民當局作業(yè)耗時,要被多關6周才能遣返,不過擁有美國律師執(zhí)照的律師侯慶辰指出,孫安佐持有槍械,涉犯3年以上《槍炮彈藥刀械條例》,即使是境外犯罪,返臺仍須面臨臺灣司法審判,而且是屬3年以上重罪。
此外侯慶辰分析,臺灣檢方將主動偵辦并循司法互助管道,確認孫安佐是否非法持有槍械,若未來在臺遭判刑,在美國羈押服刑時間將可折抵,而士林地檢署指出,臺灣雖有權對孫安佐追訴,但還得先掌握具體事證,才能依法定程序調(diào)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