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律師介紹,倘若職業(yè)打假培訓的內容是向學員傳授如何在合理生活需求范圍內維護自己作為消費者的權益,比如向學員普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法》等法律法規(guī)、在權益受到侵犯時如何取證等,那么該類職業(yè)打假培訓行為不被法律所禁止。
有自稱是打假人的群友發(fā)布的和商家協(xié)商賠償?shù)膶υ挕?/p>
今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關于審理食品藥品懲罰性賠償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針對實踐中爭議的食品標簽及說明書瑕疵認定、代購人責任、小作坊責任、“知假買假”索賠等作出規(guī)定。
石彬告訴澎湃新聞,這部司法解釋明確針對“知假買假”的案件,要“在合理生活消費需要范圍內”支持懲罰性賠償請求。無論是普通消費者,還是“知假買假”者,都應當以“生活消費需要范圍”作為適用懲罰性賠償?shù)囊?。這既能發(fā)揮“知假買假”者打擊和遏制違法行為的作用,又能防止其惡意高額索賠,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總之,此次《解釋》出臺一方面對“知假買假”行為“揚其長避其短”,排除惡意索賠天價懲罰性賠償金的可能性,發(fā)揮其打擊和遏制違法行為作用,另一方面又能有效抑制惡意高額索賠擾亂生產經營秩序的‘副作用’?!?/p>
關于職業(yè)打假的討論還集中在“擠占公共資源”上。
例如,2023年上海市職業(yè)類索賠類投訴數(shù)量達到24.6萬件,其中年投訴量超過10件的投訴者有近8000人。更早的數(shù)據(jù)是,2014年,原上海市工商局12315系統(tǒng)共接到職業(yè)打假類訴求867件,占當年投訴舉報總量的1.9%;2018年上半年職業(yè)打假類訴求達到61939件,占同期投訴舉報總量的30.6%。
“職業(yè)打假作為民間私力救濟方式之一,只要在合理合法范圍內,揭露黑心商家、維護消費者權益,倒逼商家主動遵守法律法規(guī),那便是功不可沒的?!笔蚋嬖V澎湃新聞,但部分“打假人”在追求正義之路時卻偏離正軌,利用敲詐勒索等非法手段斂財,填滿自己的欲望溝壑。像“鐵頭”“狂飆兄弟”等部分博主激進維權,甚至不擇手段,明目張膽收取“保護費”。這樣非但不利于解決市場矛盾,反而會激化社會負面情緒,擾亂市場秩序,損害政府部門的公信力,也與打假初衷不符。
“鐵頭”被抓后,部分以敲詐為目的的職業(yè)打假人被撕下了偽善的面具。
2024-08-29 17:00:45職業(yè)打假人3天在5家店吃5頓河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