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表示,由于家庭內部矛盾,目前在送飯問題上確實發(fā)生分歧,不過她愿意和居委書記見面,先當面商榷。
大兒媳:二月份不是我們送。
書記:他現在沒人送,你們是不是可以承擔一下這個責任,然后兄弟之間再去解決?
大兒媳:那怎么辦啦,家里兩個兒子竟然都不管,錢拿了卻不管老人,你說我們怎么辦?你們居委不是有人給他送飯的嗎?20元一頓,你去幫他辦這個好了。
書記:你們要過來先繳納費用,可以享受政府補貼。
大兒媳:那你拿他退休工資去辦好了。
書記:老人不愿意。
大兒媳:那你什么時候在,我吃好飯過來要2個小時,3點鐘左右你到他家里來,我和你一起去。
上海申道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楊鄒華表示,將自己的家庭矛盾通過"擾民"的方式放置于"公領域"以謀求解決,十分不妥,且已觸犯相關法律。不過在實踐中,考慮到老人年事已高,通常情況下還是會柔性處理,建議屬地真正發(fā)揮好"三所聯動"機制,讓訴求各方重回談判桌,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對于是否要起訴子女沒有盡到贍養(yǎng)義務?律師認為,楊老伯頭腦清晰,有一定的退休工資和獨立生活能力,因此無需監(jiān)護人照顧。不過這不等于子女盡到了“贍養(yǎng)”義務,除了為父母提供物質支撐,履行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也是"題中應有之義"。
楊鄒華上海申道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
這個老人是典型的物質條件不差,但缺少子女對他的關懷和贍養(yǎng),我們的贍養(yǎng)不僅僅能是包含了金錢方面的給予,應當還是要包含情感的關懷,日間的照料,醫(yī)療的護理,這些都是贍養(yǎng)的義務之一。
在銀行的大廳中,一個不經意間被放置于椅子下的塑料袋引起了注意。袋內,一沓厚厚的百元鈔票靜待其主。面對這意外之財,正欲辦理業(yè)務的呂玉玲展現了高度的社會責任感,立即將情況報告給了銀行工作人員
2024-09-13 11:34:14老人取錢后忘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