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一小學副校長馬某因涉嫌強奸未遂被判處強制猥褻罪,最終獲刑三年六個月。馬某曾擔任臨夏縣某小學副校長及道德與法治課教師,2024年4月因涉嫌強奸該校女學生王某某被警方刑拘。一審判決認定馬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馬某提出上訴后,臨夏州中院以部分事實不清為由撤銷一審判決,并將此案發(fā)回重審。
重審期間,公訴機關指控馬某在心理咨詢室內(nèi)對王某某實施了性侵行為。然而,法院審理認為,被害人關于在玻璃圓桌上遭受性侵的陳述前后不一致,缺乏證據(jù)支持。根據(jù)鑒定意見、現(xiàn)場勘驗筆錄和醫(yī)院診斷證明等證據(jù),法院不予確認該部分陳述及相關證人證言的證明效力。盡管如此,法院仍認定馬某利用其職務身份,在被害人多次拒絕的情況下,摟抱、撫摸未成年人隱私部位,構(gòu)成強制猥褻罪。
馬某及其辯護人在案件偵查、審查起訴及審判階段均堅稱無罪,辯護人指出被害人陳述存在矛盾,且相關證據(jù)無法排除合理懷疑。但法院認為,被害人的其余陳述與證人證言相互印證,結(jié)合其他證據(jù),足以證實馬某的犯罪行為。因此,法院依據(jù)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則,將指控罪名變更為強制猥褻罪,并判處馬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目前,馬某已決定再次上訴。
甘肅一小學副校長馬某因涉嫌強奸女學生未遂案在2025年3月25日迎來重審判決。臨夏縣法院最終認定馬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馬某曾在甘肅省臨夏縣一所小學擔任副校長及道德與法治課教師
2025-03-26 08:24:33甘肅一小學副校長強奸女生案判為強制猥褻甘肅一小學副校長馬某因涉嫌強奸女生未遂案,于2025年3月25日迎來重審判決。臨夏縣法院最終認定馬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馬某曾在甘肅省臨夏縣一所小學擔任副校長及道德與法治課教師
2025-03-26 07:32:07副校長強奸女生案重審宣判2024年7月25日,河南駐馬店平輿縣萬冢鎮(zhèn)三橋村19歲女學生閆某在遭遇陳林的侵犯時逃跑落水。陳林不僅沒有施救,反而折斷一棵小樹當作棍子,多次敲打閆某不讓其上岸,最終導致閆某不幸溺亡
2025-03-01 11:52:19改判死刑馬某系甘肅臨夏某小學副校長,被控強奸班內(nèi)16歲女生,獲刑4年半。
2024-10-18 10:52:49小學副校長被控性侵16歲女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