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法院最近審理了一起遺產糾紛案,涉及兄妹三人對母親遺囑的爭議。案件中的房產是兩居室,屬于三人父母的共同財產。2015年父親去世后,母親與三個子女對房產進行了分割,母親持有62.5%的份額,其余三名子女各占12.5%。六七年內,家庭關系一直較為和諧。
然而,2023年9月,母親去世后,兄妹間再次爆發(fā)爭執(zhí)。妹妹聲稱她應獨享母親的遺產份額,因為她承擔了大部分照顧生病母親的責任。此外,母親在遺囑中明確表示將她的62.5%份額留給女兒個人繼承。但大哥和二哥對此提出質疑,認為這份遺囑可能是在母親腦梗病重、神志不清時所立,并不能代表母親的真實意愿。妹妹提供了醫(yī)院醫(yī)療證明及輔助母親立遺囑時的錄像作為證據,但仍未能完全說服兩位哥哥,因為錄像中未見律師對老太太的詢問過程或見證打印的過程。
鑒于雙方在面對面調解中難以達成一致,法官采取了背對背調解的方式。最終,在多次溝通后,兄妹三人達成了調解協(xié)議。妹妹同意在一個月內向每位哥哥支付35萬元人民幣,從而獲得母親的全部遺產份額。這場遺產糾紛最終得以圓滿解決。
母親去世前瞞著大兒子將118萬存款給其余三子女(大河報 4月23日發(fā)布) 【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旗下短視頻產品 】
2025-04-24 08:45:41母親瞞著兒子將存款給其余三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