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強奸繼女六七十次獲刑 繼父惡行震驚社會!河北省石家莊市欒城區(qū)人民法院近日公開了一份刑事判決書,涉及一名男子劉冬(化名)在四年內六七十次強奸未成年繼女的案件。劉冬因犯強奸罪、猥褻兒童罪和強制猥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六個月。
根據(jù)判決書,被告人劉冬39歲,與被害人小雪(化名,2009年出生)是繼父女關系。自小雪的母親與劉冬結婚后,三人共同生活。從2020年夏季至2024年7月17日,劉冬利用其繼父身份,長期、多次對小雪實施強奸和猥褻行為,其中強奸行為達六七十次。
2024年7月17日,小雪向公安機關報警,同日劉冬被抓獲。小雪的母親表示,她在小雪兩周半時與劉冬結婚,婚后生育了一女一兒,但從未見過劉冬對小雪實施強奸,且平時劉冬對小雪很好。小雪則稱,她曾反抗過劉冬的強奸行為,但由于年紀小且害怕劉冬威脅會拋棄她母親,所以沒有及時報警?,F(xiàn)在她意識到這種行為違法,于是選擇報案。
劉冬供述稱,他之所以強奸小雪,是因為小雪不是他的親生女兒,他認為小雪不會報警。法院認為,劉冬利用與小雪的共同家庭生活關系,在違背小雪意志的情況下,長期、多次與其發(fā)生性關系,并對其實施猥褻行為,情節(jié)惡劣。鑒于小雪是未成年人,劉冬作為負有照顧和保護職責的人,應對他的犯罪行為予以從重處罰。最終,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