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海將繼續(xù)開展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活動。自2026年1月1日起,按照“個人消費者報名、公證搖號、中簽獲取資格”的方式,開展上海市汽車報廢更新和置換更新補貼活動。
個人消費者憑在上海市開具的有效《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參加報名。經(jīng)公證搖號取得資格的個人消費者可按規(guī)定提交報廢更新或置換更新補貼申請。未經(jīng)公證搖號取得資格的個人消費者,其補貼申請不予受理。原則上每月開展一輪報名。每輪報名時間和相關安排將在“上海商務”微信公眾號上另行公布。
對于汽車報廢更新,對個人消費者報廢2013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5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車,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車,給予一次性補貼。對報廢符合條件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按新車銷售價格的12%給予補貼,最高2萬元;對報廢符合條件燃油乘用車并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按新車銷售價格的10%給予補貼,最高1.5萬元。
個人消費者申請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時,需提交《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機動車登記證書》,這些文件均應自2026年1月1日起取得。其中,《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應由有資質(zhì)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yè)開具,《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和《機動車登記證書》應在上海市開具或辦理。參與申請補貼的報廢汽車所有人和新購置乘用車所有人應為同一個人消費者;其所報廢的符合條件的舊車,應當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