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絲芭傳媒因違反《出版管理條例》被上海市虹口區(qū)文化和旅游局罰款1萬元。該公司在未取得出版許可證的情況下,自行制作畫冊《海外旅行日記15》和《海外旅行日記17》,并委托印刷廠印制,每本畫冊各印制20冊。這些畫冊隨后在官方網站商城中與握手券、生寫等粉絲周邊打包成禮包銷售,每套禮包售價為288元,且已售罄。
經鑒定,上述畫冊屬于非出版單位出版的非法出版物。從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絲芭傳媒未經批準擅自從事出版物的出版業(yè)務。2025年12月30日,上海市虹口區(qū)文化和旅游局對絲芭傳媒處以罰款,并沒收了《海外旅行日記15》和《海外旅行日記17》各一冊。
絲芭傳媒總部位于上海,專注于互聯(lián)網和社交傳媒時代的中國新生代偶像文化和粉絲經濟產業(yè)。通過建設基于互聯(lián)網思維和參與感精神的O2O運營體系及“可面對面偶像”的近距離養(yǎng)成式造星平臺,該公司致力于打造獨特的偶像文化。
此外,信用中國官網顯示,2024年11月,絲芭傳媒全資持股的上海絲芭演藝管理有限公司曾因沒有現(xiàn)場演唱、演奏記錄而被處罰。具體來說,在2024年8月10日的一場演出中,該公司未派專人對演唱、演奏行為進行全程監(jiān)督,制作備查記錄,違反了《營業(yè)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相關規(guī)定。因此,杭州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濱江)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對其處以罰款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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