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經(jīng)理等人在法庭上表示,購車時雙方簽訂的合同是真實意思表示,當時檢查了車況。他們還提到,在購買車輛及銷售車輛時做了力所能及的檢查,盡了相關法律義務。購車時查詢了4S店記錄和保險記錄,均未顯示車輛存在影響行駛安全和車輛價值的維修記錄。出售車輛時也告知購車者車輛出過險。一審法院查明,這輛車曾多次轉(zhuǎn)手,最終登記在王女士名下。
一審法院認為,車商在購入這臺車時確認其為輕微維修瑕疵,并以47萬元購入,48萬元出售。王女士認可48萬元的車價,已經(jīng)使用了4年,不足以判斷她是陷于錯誤意思表示做出的購車行為。因此,法院認定不構(gòu)成消費欺詐。王女士請求撤銷購車協(xié)議,未得到支持。
王女士隨后上訴至山東省臨沂中院。二審法院認為,購買協(xié)議上沒有“無維修”“無事故”等相關約定,王女士買的是二手車應該對車況有合理預期。但涉案車輛發(fā)生過致人死亡的事故,因此認為王女士對買賣標的存在重大誤解,繼續(xù)履行合同顯失公平。判決合同撤銷,雙方退車退錢,期間保險、保養(yǎng)費由王女士受益,不再退賠。
對于該案的判決結(jié)果,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本案車商難以被認定構(gòu)成欺詐,因為王女士難以證明車商明知車輛發(fā)生過重大事故、致人死亡、全損、調(diào)表等事實卻刻意隱瞞。浙江鐵券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永輝表示,該案二審、高院以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撤銷合同,退車退款,兼顧公平與證據(jù)邊界。如果有新證據(jù),王女士可以補充證據(jù),仍能主張退一賠三,同時也可以向市場監(jiān)管局投訴。
浙江的金先生看著自家車庫里的二手蔚來,氣得直跺腳。他每月還得支付電池租費,但車卻只能停在車庫吃灰,感覺這16萬花得太冤枉了。去年12月,金先生通過朋友在天天拍車平臺買下了這輛車,過戶時一切順利
2025-09-30 23:52:53浙江男子花16萬買二手電車被限電王先生的兒子剛成年,手里只有兩千多元卻想買一臺蘋果14 Pro Max。最終他以首付2200元、剩余款項分8期還清的方式獲得了這部手機,總費用高達10260元,而這部手機的市場價約為4000元
2025-12-10 18:00:03男孩花10260元買二手蘋果手機蘄春縣農(nóng)商行近日公告顯示,該行為489名員工購買工作服花費了178.2萬元。公告發(fā)布后,有網(wǎng)友質(zhì)疑此舉存在“重復采購鋪張浪費”的問題
2025-11-14 09:42:11銀行4年3次采購工作服花619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