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下午,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以妨礙特殊公務執(zhí)行等罪名判處前總統尹錫悅有期徒刑5年。這是尹錫悅因發(fā)動緊急戒嚴面臨的多項案件中法院首次進行的宣判。
截至目前,尹錫悅共卷入8起訴訟案,包括涉嫌發(fā)動內亂、涉嫌妨礙逮捕、涉嫌一般利敵罪及濫用職權、涉嫌干涉軍方調查、涉嫌協助外逃、涉嫌做偽證、涉嫌違反《政治資金法》、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
其中,涉嫌妨礙逮捕案首先進行了宣判。2025年12月26日,該案件最后一次庭審中,韓國內亂特別檢察組向法院提出量刑意見,要求判處尹錫悅綜合有期徒刑10年。在庭上,特檢組指控尹錫悅“將國家機構私有化”,濫用總統職權和總統警衛(wèi)力量,將其轉化為個人“私人武裝”以掩蓋犯罪、阻撓司法調查,嚴重破壞韓國法治與憲政秩序,犯下“極其嚴重的罪行”。
在該案的結案庭審總結陳詞中,尹錫悅為其動用總統警衛(wèi)室阻撓調查人員執(zhí)行逮捕令的行為進行了辯護,表示總統安全保障均屬憲法賦予的職權,不應被視為犯罪。
最終,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月16日正式宣判,尹錫悅因妨礙執(zhí)行特殊公務、濫用職權侵害權利、偽造及事后補制官方文件、指示毀滅證據等多項罪名成立,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法官在判決理由中指出,尹錫悅所犯罪行性質嚴重且并未表現出悔意。然而,考慮到尹錫悅此前無刑事犯罪記錄、部分指控的證據不足或不成立,法院酌情從輕,最終量刑為檢方要求的一半。
針對1月16日妨礙逮捕案的判決,尹錫悅的辯護團隊已公開表示將立即提起上訴。根據韓國刑事訴訟法,尹錫悅可進行兩次上訴。雖然本案的刑期遠短于特別檢察官要求的長度,但尹錫悅的法律困境遠未結束。
據報道,2月19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將對尹錫悅涉嫌發(fā)動內亂罪一案進行一審判決。在1月13日進行的相關結案庭審中,檢方要求法院判處尹錫悅死刑,這是韓國司法史上極為罕見的對前總統求處死刑的案件。其余幾起相關訴訟案將進行獨立審理,目前尚未確定一審宣判日期。
韓國前總統尹錫悅出席其涉嫌濫用職權等案件首次庭審△庭審現場韓國前總統尹錫悅當地時間9月26日上午來到首爾中央地方法院
2025-09-26 10:04:03尹錫悅出席其涉嫌濫用職權等案件首次庭審韓國前總統尹錫悅于9月26日上午前往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出席他涉嫌以特殊手段妨礙執(zhí)行公務、濫用職權妨礙權利行使等案件的首次庭審。他還將在此次出庭中接受對其保釋請求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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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8:35:56尹錫悅在拘留所畫面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