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宏觀稅負經(jīng)歷了調整。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穩(wěn)定稅負的要求。此后,由于世界經(jīng)濟形勢變化,企業(yè)關于減稅降費的呼聲逐漸加大。黨中央高度關注,并迅速采取了相應措施。2016年7月,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降低宏觀稅負,明確了宏觀稅負調整的方向。同年12月,中央經(jīng)濟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減稅降費,使降低宏觀稅負的內涵更加明確。此后,經(jīng)過逐年督促、檢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人社部等有關部門積極落實,減稅降費取得了較好效果。自2017年起,每年全國新增減稅降費總額都超過了1萬億元,有些年度甚至超過2萬億元。與此相應,同期全國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也逐步下降,從2015年的28.5%降至2024年的24.8%。
保持合理的宏觀稅負水平,不僅要考慮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還要綜合考慮各國經(jīng)濟發(fā)展、社會管理水平的差異,以及政府債務規(guī)模、提供公共服務的范圍和質量等方面的情況。實踐證明,近年來我國關于減稅降費的決策是正確的,效果顯著。展望未來,要保持合理的宏觀稅負水平,需繼續(xù)通過改革和完善稅費制度,提高征納工作的效率,減少稅費流失,增加政府收入。同時,應大力完善政府支出管理,量入為出,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減少浪費,嚴懲貪污腐敗,減少政府支出。此外,優(yōu)化宏觀稅負結構也很重要,應逐步加大政府收入中稅收收入的比重,降低非稅收入所占比重。適當控制政府債務規(guī)模和增長速度,減輕公債發(fā)行帶來的還本付息壓力也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