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阿姨將房子過戶給男友想要回遭拒 戀愛糾紛引發(fā)官司!北京的周阿姨與錢大爺曾是同事,2021年恢復聯(lián)系后發(fā)展為戀人。為了促使占用房屋的兄長搬離,兩人決定以“買賣”形式將房產(chǎn)過戶到錢大爺名下,合同約定價款為150萬元,但錢大爺并未支付房款,只承擔了6萬余元的過戶稅費及土地出讓金。
房子過戶后,錢大爺住進了房子,雙方多次就房屋歸屬問題進行溝通。錢大爺表示雖然房子登記在他名下,但他內(nèi)心一直認為房子屬于周阿姨,并愿意再過戶給她。而周阿姨則多次向錢大爺表明,房子已經(jīng)給了他,不會再變更。因此,房子繼續(xù)登記在錢大爺名下。
后來,兩人因生活瑣事產(chǎn)生矛盾,感情破裂,無法結婚。周阿姨要求返還房屋未果,便訴至法院,主張買賣合同無效并要求將房屋產(chǎn)權重新登記回自己名下。
法院審理認為,雙方并無真實的買賣意圖,合同應屬無效。房屋過戶的真實目的是為了婚后共同使用,可以視為一種附帶共同生活目的的贈與。鑒于兩人戀愛約兩年未能結婚且周阿姨無明顯過錯,法院最終判決: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錢大爺需配合將房屋產(chǎn)權返還登記至周阿姨名下,周阿姨則需向錢大爺補償其此前墊付的稅費6萬余元。
判決后雙方均未上訴,現(xiàn)已履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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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19:02:52男子藏起6個月孩子法院強制執(zhí)行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