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向大會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報告強調(diào)營造崇法尚德的社會環(huán)境。法院判決物業(yè)為維護公共利益和消防安全,在督促無果后清理樓道雜物不構成侵權;拉架過程中因一般過失導致他人受傷不應承擔責任;乘車時強行落座、擠壓并辱罵他人的行為構成對人格權的侵害。這些舉措旨在保護善舉、懲戒惡行。
日常生活中,勸阻沖突本是善意行為,但如果在此過程中造成他人損害,是否需要承擔責任呢?來看一起被寫入最高法工作報告的“標桿小案”。2020年4月,潘先生與朋友共6人聚會喝酒唱歌
2026-03-12 12:13:16拉架致人受傷案寫入最高法工作報告3月9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向大會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報告強調(diào)營造崇法尚德的社會環(huán)境
2026-03-09 15:01:42最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