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在直播間支付“意向金”想鎖定優(yōu)惠名額,退款時卻被告知這筆錢是“定金”不能退;電商大促時主播說“訂金可退”,消費者下單后才發(fā)現訂單頁標注的是“定金”。一筆預付款換個說法就變了性質,不少消費者因此落入“定金”陷阱,遭遇退款難。定金還是訂金?一字之差,引發(fā)了不少預售模式中的消費糾紛。
董宇在電商平臺刷到某二手車直播間,被主播的推介打動,支付了3000元“二手車購車通用意向金”款項,本意是優(yōu)先鎖定購車資格,并未打算直接敲定交易。之后他多方打探車況、比對市場價格發(fā)現這款車車齡偏長、核心車況信息模糊,報價高出市場價不少??紤]再三,他決定放棄購買,聯系公司提出退還3000元意向金的訴求。商家態(tài)度馬上變了,說這錢不是意向金而是定金,單方面不買車就是違約,錢不能退。董宇出示支付頁面的“意向金”標注,對方仍拒絕退款。多次溝通無果,董宇將該公司訴至北京市豐臺區(qū)人民法院。法院審理查明,雙方從未書面約定款項性質為定金,也未簽訂任何定金條款、約定違約后果,商家工作人員在微信溝通中將意向金改口為定金,董宇未認可,雙方并未就此達成合意。據此法院依法認定該3000元為意向金,判令該公司全額返還,目前此案判決已生效。
王悅在北京從事互聯網運營工作。2024年“雙11”期間,她在某電商直播間看中一款家具,主播反復口播“付500元訂金抵1000元,訂金可退,不滿意隨時取消”。被優(yōu)惠吸引的王悅未細看訂單詳情便完成支付,后續(xù)才發(fā)現系統(tǒng)里的款項被標注為“定金”。因工作調動需要退單,聯系商家卻遭拒絕。對方以“定金不退”為由拒絕退款,稱直播間口播不算數,訂單頁面小字已明確標注款項性質。她多次向平臺申訴,客服表示因訂單標注“定金”,且王悅無法提供商家刻意混淆概念的直接證據,平臺無法強制商家退款。折騰了近半個月,只能不了了之。
“雙十一”購物季期間,各大電商平臺推出了各種優(yōu)惠活動,如“滿減疊券”、“預售鎖價”和“限時秒殺”,這些活動讓消費者感到眼花繚亂。然而,在享受購物樂趣的同時,消費者也容易遇到各種消費糾紛
2025-11-11 09:06:24定金≠訂金雙十一網購糾紛如何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