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jù)《民法典》,我國法定遺囑共有六種,分別是自書遺囑、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
1.自書遺囑: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這也是唯一無需見證人的遺囑形式。
2.代書遺囑:由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一人代書;遺囑人、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共同簽名并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遺囑:兩個以上見證人全程在場;遺囑人和見證人在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4.錄音錄像遺囑: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遺囑人和見證人在音視頻中記錄姓名/肖像+年月日。
5.口頭遺囑:僅限危急情況使用;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危急解除后能立書面/錄音錄像遺囑的,口頭遺囑自動失效。
6.公證遺囑:由遺囑人到公證機構辦理。
民法典已取消公證遺囑優(yōu)先效力,多份遺囑沖突時,以最后一份為準。
美國司法部最新公布的一批愛潑斯坦案文件中包含了一份他在2019年8月8日立下的遺囑,兩天后他被發(fā)現(xiàn)死在牢房里。這份遺囑在他死后8天由律師達倫·因迪克簽署生效
2026-02-01 15:28:52愛潑斯坦遺囑把蘿莉島留給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