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4日,勐海警方發(fā)布通報,案件真相大白:洪嶠與另外兩名男子張晨光、曹澤青合謀,張、曹二人前往勐??h,于7月9日晚將月月誘騙至一處山林中殺害并掩埋,三人均在南京落網(wǎng)。此后,李勝從警方處得到了更多的案件細(xì)節(jié):洪嶠早就萌生了想要殺害月月的想法,說是因為兩人在感情上存在沖突;洪嶠在南京遙控兩個“小弟”作案,整個殺害過程被偽裝在一起所謂“軍事行動”的外衣下,月月一直以為是去執(zhí)行一項“秘密任務(wù)”。
李勝難以接受,僅僅因為感情問題,女兒就會遭到如此殘忍的殺身之禍。他開始認(rèn)真了解洪嶠其人:南京人,家庭條件不錯,喜歡軍事,曾說自己從事“保密”工作,但其實并無正當(dāng)職業(yè)。在他看來,月月是被洪嶠精心包裝的外表所蒙騙,兩人因此才交往;而張、曹二人同樣是出于對洪嶠的崇拜,才甘心成為任其驅(qū)使的“小弟”。
李勝還從警方處得知,洪嶠早就去過西雙版納,提前考察作案環(huán)境,三人曾多次提前演練殺人方法?!昂閸孟氘?dāng)黑社會老大,用殺人的方式來訓(xùn)練手下的忠誠,并加強對手下的控制,這是蓄謀已久了。月月這時候出現(xiàn),就成了他們的目標(biāo),但我覺得,就算沒有月月,他們也有可能向其他人下手?!崩顒俨幻靼祝閸?dāng)時也才25歲,怎么會想出如此陰險、狡詐的計劃。
三名兇手雖然落網(wǎng)了,但他們中誰是最罪大惡極的一個,當(dāng)時曾有爭議,畢竟作為主謀的洪嶠未親手參與殺人。而李勝從得知案情一開始,就堅決認(rèn)定洪嶠是元兇。在等待案件開庭的日子,李勝似乎在和一張看不見的大網(wǎng)進行戰(zhàn)斗。他收到有人傳話,說只要簽下諒解書,就能拿到數(shù)以百萬元計的賠償,他堅決拒絕。那段時間,他抓住每一個機會發(fā)聲,表達自己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