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田某甲與馬某甲建立戀愛關系并訂婚。之后馬某甲懷孕,但兩家因彩禮及婚期等事宜未能達成一致。
2020年2月,馬家提出解除婚約。同月23日上午,馬某甲到醫(yī)院準備流產(chǎn)。當晚23時許,田某甲前往馬某甲家中,與馬某甲的父親馬某乙發(fā)生爭執(zhí),并將馬某乙殺害。次日凌晨4點左右,田某甲駕車將馬某甲的母親田某乙騙出并殺害。早上6點左右,田某甲又將馬某甲帶至野外殺害。當天上午10點左右,田某甲向公安機關投案。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田某甲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田某甲因婚戀矛盾連殺三人,犯罪手段殘忍,情節(jié)惡劣,后果特別嚴重,應依法懲處。盡管田某甲有自首情節(jié),但其罪行極其嚴重,不足以從輕處罰。最終,法院裁定核準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田某甲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裁定。
陜西一名護士被同居男友殺害一案已宣判。法院判決被告人師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26-02-11 08:44:04男子殺害護士女友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