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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4家企業(yè)IPO被否,證監(jiān)會從嚴整治保薦亂象

2017-10-10 08:32:53    中國經濟網  參與評論()人

  虛假記載成“通病”,證監(jiān)會加大處罰力度釋放嚴監(jiān)管信號

  此外,《中國經濟周刊》記者梳理了證監(jiān)會下達的處罰決定書發(fā)現(xiàn),今年保薦機構(券商)和中介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公司等)受到的處罰力度也不小。截至9月26日,證監(jiān)會下達了91份處罰決定書,其中有13份針對保薦機構和中介機構,占比14.29%。

  從這13份處罰決定書來看,各涉事機構普遍存在虛假記載的情況。券商方面的問題包括申請文件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財務造假等;會計師事務所方面的問題主要是存在虛假記載;律師事務所方面的問題包括未審慎核查和驗證相關資料、存在虛假記載及重大遺漏行為等;資產評估機構方面的問題主要為虛假記載。

  在河南明商律師事務所主任田慧峰看來,證監(jiān)會加大對中介機構的處罰力度,是希望從IPO源頭控制上市企業(yè)的質量。通過對律師事務所違規(guī)案例分析,田慧峰認為:“這說明作為中介機構的律師事務所對于自身確定性責任不夠明確,對于相關規(guī)范性文件的要求沒有謹慎遵守。近幾年來,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的案件被中小股民起訴的案件層出不窮,這里面也多多少少有包括從事證券業(yè)務律師事務所在內的中介機構的因素?!?/p>

  劉俊海則表示,這些中介機構觸犯法律底線,理應受到處罰,證券市場講情懷沒用,還是要依靠法治,“在一家企業(yè)IPO過程中,券商拿大頭,保薦和承銷賺個幾千萬,會計師事務所掙一兩百萬,律師事務所掙七八十萬,這些利益就很容易使他們與發(fā)行人串通欺騙發(fā)審委和公眾投資者。處罰不是目的,而是向中介機構釋放從嚴監(jiān)管的信號,使這些中介機構寧愿不接業(yè)務,也不要被證監(jiān)會處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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