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熊孩子偷偷賣掉黃金吊墜 法律上能要回!在河南鄭州,一名10歲男孩偷偷將姥姥的黃金吊墜帶到便利店出售。雖然便利店沒有直接收購,但聯(lián)系了黃金回收商,疑似對這13克的黃金進行了回收。按照當前的回收價格,這批黃金價值超過12000元,但男孩只賣了4200元,遠低于成本價,損失達8100多元。
關(guān)于姥姥能否從法律上拿回黃金的問題,北京澤亨律師事務(wù)所的胡磊律師表示,這個交易如果未經(jīng)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認,則不具備法律效力。根據(jù)我國民法典規(guī)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進行超出認知能力范圍的交易需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認。因此,如果沒有得到姥姥或孩子法定代理人的認可,這筆交易無效,黃金可以依法追回。
此外,黃金回收商給出的價格遠低于市場價,明顯存在不公平現(xiàn)象。若確實存在這種情況,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有權(quán)請求法院撤銷該交易。同時,黃金回收商在未獲得孩子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況下與孩子進行交易,這種行為涉嫌違法。
通過這件事提醒家長們,對于調(diào)皮的孩子不僅要事后依靠法律維權(quán),平時也要加強教育。同時也告誡部分商家不要試圖利用兒童對市場行情的不了解牟利,法律不會縱容此類行為。10歲熊孩子偷偷賣掉黃金吊墜 法律上能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