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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最后陳述盤點:有人引經(jīng)據(jù)典有人憶苦表功(1)

2014-01-12 09:23:33    新京報  參與評論()條

原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

    新京報訊 1月7日,原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兼營運部主任蘇順虎涉嫌受賄案再次在北京市二中院接受審理。4個月前,他在庭審的最后陳述中聲淚俱下:“上小學的學習用具和作業(yè)本,都要靠我撿破爛賣錢獲得”。

    新京報記者梳理2013年部分因貪腐受審官員的法庭“最后陳述”及悔過書書發(fā)現(xiàn),幾乎每名貪官都會對自己的人生和罪行做出總結(jié),有些還會事先列好提綱,還有人會遞交幾頁親筆書寫的悔過書。

    “雖然最后陳述形式和內(nèi)容各異,但核心內(nèi)容大多是請求輕判”,北京市律協(xié)刑事訴訟法專業(yè)委員會秘書長劉玲認為,大多數(shù)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如果認罪,最后陳述階段往往都會表達悔過之意,并懇請法庭酌情從輕處罰。

    劉玲表示,受審官員借“最后陳述”表達對案件的看法和自己的態(tài)度,但對審理后的定罪量刑,實質(zhì)性影響很有限。

    中國傳媒大學政治與法律學院副院長、教授王四新說,從落馬官員的“懺悔”中,更要看到的是反思和警醒。“面對誘惑,官員們一定要堅守住底線,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能有僥幸的心理”。

     聲淚俱下型

     原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

    (一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后未上訴)

    2013年6月9日,北京市二中院開庭審理劉志軍涉嫌受賄、濫用職權(quán)案,檢方宣讀起訴書后,劉志軍當庭表示全部認可指控。法庭為劉志軍擺好了椅子、墊子,但劉志軍提出因身體原因,要站著受審。在最后陳述階段,劉志軍拿出事先寫好的幾頁紙開始懺悔,直至念到聲淚俱下。

    【悔不當初】 “作為一個農(nóng)民的孩子,本應該為中國鐵道、為中國夢做更多的貢獻,但是因為放松了自己的學習,放松了思想上的警惕,走到了這條道路。”

    【不忘感恩】 “感謝黨這么多年的栽培,感謝辦案系統(tǒng)的教育,自己犯了這樣的錯,感覺對不起國家和家人。”

    落馬官員受審所作的最后陳述,可以對其他還未犯罪的官員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對已經(jīng)犯罪還未被發(fā)現(xiàn)的官員也起到警告的作用。--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授樊崇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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