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總體的觀念轉變,權利保障和公開透明亦是本次看守所立法方向。
程雷所在的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正與公安部監(jiān)管局合作,在全國的一些看守所進行試點改革。其中兩項主要內容是在押人員巡查制度和在押人員投訴處理機制。前者選任老百姓作為特邀監(jiān)督員,憑證可隨時進入看守所與在押人員交談,進行突擊檢查。后者則是邀請社會各界人士成立投訴委員會,受理在押人員的重大疑難投訴。
他表示,試點兩三年來都效果不錯,讓看守所變得越來越開放透明。
另一個期待實現的是審前會見難題。在中國,通常犯罪嫌疑人被關押后見到家屬最早的時間就是開庭的時候。對此,程雷表示,其實法律并沒有規(guī)定不允許會見。“看守所自己的規(guī)范性文件中說,要經申請讓辦案部門同意,那辦案部門肯定為了偵查便利,就不讓見。”程雷認為這是法律規(guī)定不明確,執(zhí)法上有偏差,從而剝奪了在押人員的合法權利,本次立法中亦需要去突破。
嚴格提外審是另一項改革。程雷介紹,刑訊逼供通常是在來看守所之前,或把人提解到外。如今提解在押人員需當地公安局的主要負責同志簽字,要求當天就要返回,不能在外過夜。且出所回所都需要體檢。
盡管改革成績斐然,但擔憂仍然存在。公安部的良好意愿,能否在全國2700多個看守所得到落實?程雷對此并不持樂觀態(tài)度,“中央政策再好,公安局在破大案要案的時候,壓力來了,要求看守所配合偵查,你說地方看守所所長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