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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后67名國企高管落馬 38人為企業(yè)一把手(1)

2014-09-15 07:32:37  京華時報    參與評論()人

十八大后67名國企高管落馬 38人為企業(yè)一把手

    資料圖:十八大后國企落馬高管梳理。京華時報

    十八大以來,國企成為反腐的主戰(zhàn)場之一。記者梳理中紀委監(jiān)察部網(wǎng)站案件通報發(fā)現(xiàn),十八大以來因各種違紀而落馬的67名國企高管中,“一把手”達38人,落馬者涉及石油、電力、通信多個行業(yè),財務、招投標等成腐敗高發(fā)領域。

    作為國企改革的舉措之一,近日,媒體報道稱《關于深化國有企業(yè)改革的指導意見》有望在年內出臺,今后國企高管薪酬將采用差異化薪酬調控的辦法,如何預防國企高管腐敗,有待關注。

    京華時報記者陳蕎

    □腐敗數(shù)據(jù)

    落馬者38人為企業(yè)一把手

    中紀委網(wǎng)站案件查處一欄顯示,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2月,中紀委平均每月公布國企違紀干部數(shù)量為1-2例,今年3月以來,該數(shù)字顯著增加,平均每月6-8起,個別月份甚至超過10起,如今年6月和8月,被調查及移送司法機關的國企高管人數(shù)分別為11人、10人。國企反腐的高壓態(tài)勢可見一斑。

    京華時報記者統(tǒng)計發(fā)現(xiàn),十八大以來,國企系統(tǒng)因各類違紀而“落馬”的高管已有67人,其中擔任所在公司或集團一把手職務的有38人,如華潤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宋林等;擔任副職的有25人,如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原副總經(jīng)理、中國移動(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兼副總經(jīng)理魯向東,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jīng)理徐敏杰等;其余4人雖非企業(yè)掌舵人,但也身居要職或“肥缺”,如福建省煙草公司原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孫佳和,陜西有色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長、寶鈦集團原技改辦副主任李周岐等。

    落馬者涉及油、煤、氣、電、通信、金融、運輸、軍工等行業(yè),僅油、煤、氣、電四個基礎能源領域的就達到17人,其中有7人在石油企業(yè),4人在煤炭企業(yè),5人在電力企業(yè),1人在天然氣企業(yè)。

    國企高管落馬行業(yè)較多的還有建設投資領域為8人、傳媒教育領域為8人、金融領域4人、通信領域3人,運輸、鹽業(yè)、鋼鐵及軍工四個領域各有2人被調查。此外,煙草、冶金、有色光電等多個領域均有落馬者。

    貪污數(shù)額百萬到千萬不等

    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中央管理企業(yè)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說,國企改革以薪酬作為改革突破口,這是可取的?,F(xiàn)在很多國企負責人薪酬差別很大,有的五六十萬元,有的上百萬元,這和一線員工的收入拉開幾十倍,引起社會強烈反響,也和社會主義宗旨發(fā)生了背離。

    2013年8月因卷入中石油腐敗窩案落馬的中石油原副總經(jīng)理、昆侖能源原董事長李華林,就曾被曝出其2012年薪酬總計為1094.7萬元。

    盡管如此高薪,國企高管貪污受賄的違法行為屢屢發(fā)生。京華時報記者統(tǒng)計發(fā)現(xiàn),落馬的67名國企高管中,已有33人被移交司法機關,其中有29人已被查明有貪污受賄或挪用公款等貪腐行為。

    33名移交司法機關的人中,已公布的貪污受賄金額僅涉及9人,涉案額從數(shù)百萬到數(shù)千萬不等,低的如內蒙古金融投資集團原黨委書記王振坤,被檢方指控利用職務之便受賄164.8萬元,高的如今年被判刑的青島遠洋運輸有限公司原副總經(jīng)理宋軍,被控貪污受賄700多萬美元,折合人民幣4000多萬元。更多高管的貪腐情況目前尚未公布。

    公開數(shù)據(jù)顯示,十八大以前落馬的國企高管中,有些人的涉案金額令人震驚,比如2011年被判死緩的光明集團前董事長馮永明,一人就貪污了7.9億元。

    《2011中國企業(yè)家犯罪報告》指出,2011年落馬的88個國企領導中,有56例初步查明或判決確認涉及貪腐,涉案金額總計19.9億余元,每案平均涉案金額為3380.82萬余元。

    □腐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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