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試點開始的“制度創(chuàng)新”,確保了改革的操作性。以司法體制改革為例,先在東、中、西部選擇上海、廣東、吉林、湖北、海南、青海等6個省市試點,試點面不斷擴大,最終將在全國范圍展開。同時,中央深改組在27次會議中有19次涉及司法改革的部署和貫徹,并發(fā)布了司法改革實施方案,保證了改革由點到面的推進。在探索中突圍——形成可復制的經(jīng)驗——上升為制度成果——最終大范圍鋪開,這樣的鏈條,降低了風險成本,讓改革蹄疾步穩(wěn)向前推進。
改革行至中流、挺進深水區(qū),最考驗的是“識水性”。今天,“摸著石頭過河”的改革邏輯并未過時,但注重協(xié)調(diào)和精準的頂層設計愈發(fā)清晰。全面深化改革的近三年時間里,在頂層推動與基層探索的互動中,一項項爭論許久、充滿風險阻力的改革,得以告別停滯、重新出發(fā);一個個多年難有突破、實質(zhì)進展緩慢的創(chuàng)新,得以沖破藩籬、形成機制。
幾十年前,英國歷史學家湯因比就曾預測:中國可能“有意識地、有節(jié)制地融合”中國與其他文明的長處,“其結(jié)果可能為人類文明提供一個全新的文化起點”。
縱觀世界歷史,真正強大的國家,無一不是制度文明的集大成者。60多年社會主義實踐,前半程我們建立了社會主義制度,在這個制度基礎上進行了改革;后半程就是要完善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建設一整套更完備、更穩(wěn)定、更管用的制度體系。
“只有順應變革,與時俱進,才能永葆生機”,習近平主席在G20杭州峰會上的閉幕辭,道出了中國人對改革創(chuàng)新的理解,也道出了全球治理機制變革的方向。讓全面深化改革與制度創(chuàng)新相輔相成,我們一定能夠用制度護衛(wèi)13億人民的美好未來,為人類貢獻更有價值的中國方案。(記者范正偉、李浩燃、張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