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下塞湖矮圍一角(拆除前)。(資料圖片) 圖為下塞湖矮圍集中拆除專項整治行動施工現(xiàn)場。(資料圖片) 下塞湖位于南洞庭湖腹地,地跨湖南湘陰、沅江兩地,東、南、北三面均為河道,漲水為湖、退水為洲,是重要的濕地生態(tài)保護區(qū)" />
2008年,看到蘆葦生產(chǎn)效益下滑,“夏老四”便設想通過修建矮圍將下塞湖湖洲圍起來進行非法捕撈和養(yǎng)殖。2008年6月和2010年4月,“夏老四”分別與兩地湖洲管理部門違規(guī)續(xù)簽長期承包合同,非法圍墾湖洲、河道,擅自修建矮圍,從事非法捕撈養(yǎng)殖、盜采砂石等活動。從2011年開始,大規(guī)模加高、加寬和加固矮圍,并修建3個鋼筋混凝土節(jié)制閘。2014年,矮圍建成,以2.77萬畝的圈地面積成為洞庭湖最大的矮圍。
修筑和使用矮圍的過程,也是“夏老四”不斷攫取暴利的過程。以捕魚為例,只需在漲水時開閘、退水時關閘,洞庭湖的魚便成了矮圍內(nèi)的私產(chǎn)。
“他在采取這個辦法之前,每年捕撈收入不到20萬元,里面還有他自己投入的魚苗。矮圍建成后,每年收入高達幾百萬元,且捕撈的都是洞庭湖的自然魚,可以說是滅絕性捕撈。”湖南省紀委監(jiān)委調(diào)查人員告訴記者。
比非法捕撈更為暴利的,是在矮圍附近盜采砂石。據(jù)調(diào)查人員估算,按照當時的市場價,一條采砂船開工不超過12個小時就能獲利十余萬元,堪稱“夏老四”最重要的生財之道。不僅如此,“夏老四”還組建了“護堤隊”,對闖入地盤的其他盜采船只按每日一萬元的標準收取“保護費”。
“夏老四”的違法行為,早已引起當?shù)厝罕姂嵖d鹾J葦場一名退休人員曾向益陽市領導舉報“夏老四”圍墾另一處濕地及相關干部不作為問題,當沅江市紀委監(jiān)委介入調(diào)查時,舉報人甚至擔心“是‘夏老四’派來的人”。
出人意料的是,作為漉湖一霸的“夏老四”竟然在2007年、2008年和2012年先后當選沅江市、益陽市乃至湖南省人大代表,還于2010年獲評湖南省勞動模范。益陽市、沅江市多名領導干部亦與其關系匪淺。
今年6月3日,“夏老四”因涉嫌貸款詐騙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并刑事拘留,下塞湖矮圍問題終于倒下了第一塊多米諾骨牌。
洞庭湖私家湖泊 今年6月,新華社“新華視點”欄目播發(fā)《3萬畝“私家湖泊”為何如此任性?》報道,披露了一起私建矮圍破壞洞庭湖生態(tài)環(huán)境的惡劣事件,引發(fā)社會廣泛關注。
洞庭湖私家湖泊 今年6月,新華社“新華視點”欄目播發(fā)《3萬畝“私家湖泊”為何如此任性?》報道,披露了一起私建矮圍破壞洞庭湖生態(tài)環(huán)境的惡劣事件,引發(fā)社會廣泛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