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8月8日,《戰(zhàn)狼2》成為票房最高的國產電影。
“政事兒”注意到,新華社、《人民日報》、央視都發(fā)聲點贊,稱影片“熱血忠誠續(xù)寫英雄篇章”、“難能可貴之處在于,以其思想性、藝術性和觀賞性的有機統(tǒng)一得到了廣大觀眾的認可,不僅贏得了高票房,而且贏得了市場的尊重”。
可就在《戰(zhàn)狼2》票房登頂?shù)倪@一天,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才亮在微博上發(fā)表了一篇文章,指稱“《戰(zhàn)狼2》所亮護照是違反法律的行為”。

其所稱的“《戰(zhàn)狼2》所亮護照”,給觀眾留下了深刻印象。
影片結尾處,銀幕上出現(xiàn)了一個大幅中國護照,護照背面浮動著幾行字:“當你在海外遭遇危險,不要放棄!請記住,在你身后,有一個強大的祖國!”

連日來,不少觀眾在網上表達了在看到這一幕時的激動之情,稱感受到了國家的強大,不少媒體也點贊這個“亮護照”畫面。
可是,王才亮認為這個“亮護照”畫面有不妥之處。
他在文章中引用《出境入境管理法》、《刑法》中的法條,認為“護照是一個國家的公民出入本國國境和到國外旅行或居留時,由本國發(fā)給的一種證明該公民國籍和身份的合法證件”;“在證件加上自已想象的內容,是一種變造證件的行為。雖然這只是電影道具,但《戰(zhàn)狼2》的這個情節(jié)應該屬于涉嫌變造國家機關證件的違法行為?!?/p>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賣座率高的影片影響大,更要尊重法律常識。真理走過一步便是謬誤”,王才亮寫道,“希望我的這篇短文能夠在一定范圍消除《戰(zhàn)狼2》給觀眾帶來的對于護照的錯誤認識。”
該篇博文于8日晚9點半發(fā)出,至10日下午4點,評論數(shù)達2439條。多數(shù)評論都在“炮轟”,質疑王才亮的觀點。

有網友認為,“亮護照”亮出的只是一個護照道具,“那人家拍電影的還拿槍開坦克呢,你怎么不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呢?道具也能拿來說事兒?鹽吃多了?”“募捐晚會使用比例放大的支票,是否構成偽造國家金融票據罪?”有網友提出,護照背面呈現(xiàn)的字,是一個字一個字慢慢打出來的,“說白了就是字幕”。還有網友指責王才亮“蹭熱點”,“想火也不用這種方法吧”。
此外,還有一些評論人士發(fā)文批駁,認為王才亮引用《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條文,指證“亮護照”畫面違法,可是,其引用的條文已經作廢?!冻鼍橙刖彻芾矸ā?012年修改后,從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新的《出境入境管理法》。而王才亮引用的是修改前的舊條文。
10日中午,王才亮對“政事兒”說,他看到了批駁他的文章?!啊冻鼍橙刖彻芾矸ā肥窃?012年作了修改,可對于出入境證件管理,新條文比舊條文更嚴格”。
他說,他引用的舊條文僅規(guī)定,偽造、涂改、冒用護照等行為違法,可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則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新條文則規(guī)定,偽造、變造、騙取護照等出入境證件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新條文增加了‘變造’,這是舊條文沒有的”,他堅持認為,影片“亮護照”屬于“一種變造證件的行為”。
他還對“政事兒”說,昨晚(9日晚)特意又看了一遍電影,“那幾行字是印在護照背面的,不是字幕”。
如何看待《戰(zhàn)狼2》結尾“亮護照”亮出的上述爭議呢?
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影視傳播研究中心主任尹鴻曾參與《電影產業(yè)促進法》的起草工作。他接受“政事兒”采訪時表示,《出境入境管理法》規(guī)定:持用偽造、變造、騙取的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會受到罰款、拘留等處罰。而《戰(zhàn)狼2》結尾處亮出的護照,并沒有用于“出境入境”,“并沒有實際用途,并不是真實的護照,不應該構成違法行為”。
尹鴻表示,《戰(zhàn)狼2》結尾亮出的護照,只是一種電影道具,“電影道具一般都要求制作逼真,可也允許一定程度的改動、夸張,有些電影還有太空護照,能說這種行為違法嗎?”他認為,觀眾對于影視作品的類似創(chuàng)作行為應該寬容,“有的美國電影有白宮被占領的情節(jié),能說這種創(chuàng)作形式是顛覆國家政權罪嗎?觀眾一定要把電影的假定性與生活的真實性分開,否則電影就沒辦法創(chuàng)作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