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于歡母子之所以會惹上你,跟于歡母親的非法吸收存款不無關(guān)系,如果不是因為這種事可能也不會發(fā)生借高利貸的情況,那么你也就無用武之地了。但她再有什么錯誤,都輪不到你用那樣齷齪的方式來羞辱她;而于歡試圖保護母親和自己的行為,可能除了你父親之外的大多數(shù)人都會認為這是“防衛(wèi)”的。
而從銳評君的角度看,如果說對于當初的法官、民警,由于評論時的言辭失誤和冒犯還抱有歉意,對于你這號人是絲毫沒有的;而我們再次致文給你,就是想要宣告、得瑟、顯示法律的勝利,顯示公眾良知的勝利,顯示所有人對你的勝利。
于歡沒有贏,但是你徹底輸了,不光是輸在現(xiàn)在,而是輸在永遠,因為這次的“辱母案”將成為中國法治進程中的具有標志性意義的一案,而你則意外地成為該案中的反面角色,用你惡劣的言行和可悲的下場被流傳下去。
文/北京時間評論員梁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