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表態(tài)
7月14日下午,京華時報記者就調(diào)查了解到的種種情況致電滄州市高速公路建設管理局路政管理處進行咨詢,在核驗記者身份并弄清采訪內(nèi)容后,該局一名霍姓工作人員表示將安排相關人員接受采訪。
此后不久,滄州市高速公路建設管理局津汕高速運營管理處路政科回科長致電記者表示,對于祿源車輛救援中心存在的高價收費、不用也收、陰陽協(xié)議、應付“上下”等問題,將根據(jù)記者提供的證據(jù),立即展開調(diào)查。
至于祿源車輛救援中心及王月明經(jīng)營津汕高速黃驊段道路救援業(yè)務未經(jīng)招標的問題,回科長表示,2014年之前高速公路救援服務由高速交警負責,2014年移交給路政后,考慮到工作的銜接,暫仍由王躍明繼續(xù)經(jīng)營。但路政部門同時也在開展招標準備工作,目前招標文件基本制作完畢,即將公開招標。
關于祿源車輛救援中心存在的救援車輛外觀破損、牌照缺失、保險和車輛檢驗標志過期等問題,前述霍姓工作人員稱由高速交警負責執(zhí)法管理。記者致電津汕高速交警隊,對方答復稱高速救援車輛資質(zhì)審驗由路政大隊負責,并給了電話建議咨詢。
記者致電津汕高速運營管理處路政大隊時,一名趙姓工作人員表示,高速公路救援車輛的資質(zhì)由滄州市高速公路建設管理局負責審驗。
遲遲未等到滄州市高速公路建設管理局沿海高速運營管理處的回復,記者遂主動致電求證,但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18時許,前述霍姓工作人員主動致電記者詢問采訪情況,記者再次提出祿源車輛救援中心存在的問題以及津汕高速交警隊、路政大隊的答復后,霍某稱救援車輛牌照缺失、保險和車輛檢驗標志過期,高速交警就不能讓其上路行駛;至于路政管理處是如何讓這種救援車通過資質(zhì)審驗等,霍某稱有待進一步調(diào)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