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時,陳世峰在劉鑫打工的拉面店,逼她復合,被劉鑫拒絕。
庭上檢方陳述:
18時以后,被告人決定對劉鑫施害,準備了刀具;21時,帶上刀具和替換衣服出門;23時40分到達江歌公寓,埋伏在3樓臺階上等劉鑫回家。
次日(11月3日)00:00以后,江歌和劉鑫在車站會合,一起回家;零點13分,兩人回到公寓。
零點16分,被告人準備襲擊劉鑫,從3樓下到2樓,看見劉鑫先進了屋,江歌喊了“我要報警”。
被告人覺得江歌是個障礙,遂起了殺意,多次用刀刺向江歌脖子,本要繼續(xù)加害劉鑫,最終放棄逃走。到廁所里換了衣服,打車回家。
2時20分,江歌在東京醫(yī)科大學醫(yī)院搶救無效,因左頸總動脈損傷,失血過多死亡。
辯方律師陳述:
陳世峰11月2日晚上拿著衣服出門,是因為前一天發(fā)現(xiàn)家里的洗衣機壞了,想起之前同學說可以到外面的自助投幣洗衣房去洗,但不知道“自助投幣洗衣房(コインランドリー)”的日語怎么說,他用IPhone搜索“清洗(クリーニング)”,沒有找到,于是多走了兩站路,還是沒有找到,便放棄了洗衣的想法。
陳世峰出門的時候穿的是紅色的鞋,非常顯眼。
陳世峰去江歌家時拿著威士忌酒(事后法醫(yī)鑒定瓶口處附著物和陳世峰的DNA一致),想去找江歌咨詢與劉鑫的戀愛問題。本來想挑劉鑫不在家、江歌單獨在家的時間去,但是去了之后,發(fā)現(xiàn)江歌不在家。
看到江歌和劉鑫一起回來,他本想放棄與江歌相談。但看到劉鑫先上樓進去,江歌在門口看郵箱、整理雨傘,又下樓找江歌,護住whisky不被雨淋濕。
陳世峰拍拍江歌的右肩,江歌“啊”了一聲,陳世峰怕劉鑫聽見,捂住了江歌的嘴。
劉鑫從屋里問:“三叔,怎么了?”陳世峰不希望驚動劉鑫,更用力捂住江歌的嘴,勒住她的脖子,想把她拉走。
劉鑫開門,從門里遞出水果刀給江歌,說:“三叔,你拿著這個,我好害怕。”然后,鎖住了門,把門鏈也掛上了。
江歌用山東省的方言說了一句什么。劉鑫報警,從報警錄音里可以聽到劉鑫的聲音:“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p>
江歌用手肘按門鈴,劉鑫沒有開門。
情急之下,江歌要拿刀刺陳世峰,陳世峰搶刀,江歌反抗。兩人爭搶的過程中,陳世峰割到了江歌的脖子,隨后江歌倒地不動,留了很多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