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家長要理性溝通不能不管也不能反應過度

專家建議,平日家長在關注孩子成績的同時,應該投入更多的精力去關注他們的身心健康。對于被欺凌者,父母一旦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和學校老師溝通,妥善處理,不要責難孩子,更不要不管不問。因為這樣容易出現(xiàn)兩個后果:要么孩子繼續(xù)被欺凌,要么以暴制暴,最終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最高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副主任史衛(wèi)忠:
當發(fā)現(xiàn)孩子不幸受到傷害時,要冷靜處理,不能漠不關心也不能反應過度,一切要以恢復孩子身心健康和學習狀況出發(fā)。學校和家長要進行理性溝通,必要時請心理干預專家進行輔導,用法律武器維護好孩子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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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yǎng)。
人民網(wǎng)東京3月30日電(許永新)據(jù)日本電視臺報道,日前實施的有關中美日韓四國高中生身心健康的意識調查顯示,在對自己體型表示滿意的女高中生方面,日本所占的比例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