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兩名工人在樓頂安裝廣告牌時,因屬違規(guī)施工,鄭州航空港區(qū)綜合執(zhí)法局執(zhí)法人員要求拆除,并將施工現(xiàn)場使用的三輪車和梯子暫扣帶走。隨后,一名施工人員從三樓頂部順著繩子向下滑時不慎墜落,經搶救無效死亡。
目前,幾位執(zhí)法人員被免職、停職處理,同時涉嫌玩忽職守移送紀檢監(jiān)察機關。鄭州市公安局表示,已將違規(guī)設置廣告牌并涉嫌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企業(yè)負責人刑拘。經確認,被刑拘人員系圖文廣告店負責人劉某。
“我說了好多遍不要拿走梯子,對方也沒聽。”死者歐某的徒弟、20歲的周坤(化名)告訴重案組37號,事發(fā)當天,二人一起在樓頂安裝廣告牌。城管要求拆除后,老板劉某去購買切割機的砂輪片。這期間,城管將梯子收走,因為天太冷,師傅想休息一會兒,就手拉安全繩下樓。
“城管說不拆完別下來”
重案組37號:你們當天的工作是什么?在樓頂呆了多久?
周坤:要安裝10個廣告字,每個100厘米X90厘米,在三樓樓頂安裝鐵架子,再把字固定住。
當天早上10點,我們把所有的材料裝上三輪車運到樓下,然后身上綁著安全繩,用升降鋁制梯子爬到樓頂,干了幾個小時。那里離店就50多米,中午兩個人回店里去吃飯,下午2點又去安裝了。

重案組37號:城管是什么時候來的?
周坤:大概下午4點半,他們來了說我們是違規(guī)操作。當時我和師傅在樓頂,就給老板打電話,他幾分鐘就過來了,在樓下和城管說了幾句話,就讓我們先拆著,他給戶主打電話。
重案組37號:事先知道安裝廣告牌是違規(guī)操作嗎?
周坤:不知道,我們是工人,老板讓去就去了。以為戶主都已經辦理好手續(xù)了,以前從來沒出現(xiàn)被城管攔下來的情況。
重案組37號:城管什么時候將梯子拿走的?
周坤:城管從過來到拿著梯子走,不到一個小時。他們當時聲音很大,讓我們馬上拆,三輪車和梯子也要扣掉。有個城管工作人員說了一句:“你們不拆完就別想下來。”
我們馬上開始拆,當時十個鐵架子都安裝好了,固定了4個字。剛拆一會,切割機的砂輪片壞了,老板就開車去買。城管等了一會,就要把三輪車和梯子都拿走,說我們在故意拖延時間。我說了好多遍請他們再等一等,不要拿走(梯子),對方也沒聽,態(tài)度很強硬,然后拿著就走了。
“師傅說想下去休息一會兒”
重案組37號:梯子被拿走之后發(fā)生了什么?
周坤:老板讓我們接著拆,他聯(lián)系戶主,然后去城管那里把梯子拿回來。下午6點左右,因為樓下也在裝修,裝修工人要休息,就停工斷電了。我們沒有電用不了切割機,老板就說等著他打電話讓對方別斷電。
重案組37號:歐某為什么執(zhí)意下樓?
周坤:當時氣溫很低,我們穿著三件衣服,比較厚,但全身也都僵了。師傅(歐某)要用安全繩下去,我讓他別下去,老板也勸說等他把梯子要回來。這個梯子是特制的,附近商店都沒有,需要到很遠的地方買。
但是天氣太冷了,師傅堅決要先下去休息一會兒,說是沒問題,他在戶外工作的經驗比較多,我也就相信了。

重案組37號:他是怎么掉下去的?
周坤:師傅把一端安全繩綁在鐵架上。怕系不緊,他還讓我拉著旁邊的繩頭別松手,他拉著繩子另一端往下走,是很粗的麻花繩。
他往下剛走到二樓的窗戶上沿,我突然聽到“啊”一聲,探頭看,他已經躺在地面上,有很多血,還哀叫了幾聲,看起來非常痛苦。老板當時正在旁邊打電話,跑過來抱著他,然后趕緊打120叫救護車。
重案組37號:你當時在做什么?
周坤:看到他倒在地上我嚇傻了,就開始哭,還大叫師傅的名字,希望他別昏迷,就怕他挺不過去。后來救護車來了,他已經不行了。
我就在樓頂,特別想下去看師傅但又不敢,一直到晚上9點鐘被消防人員拉下來,當時腿還一直在抖。一下來,我就被帶到派出所問話了。
“他主要負責制作和安裝”
重案組37號:你們經常在一起安裝廣告嗎?
周坤:2017年8月中旬,我來湘鑫圖文廣告店打工。當時不會做廣告牌實物,歐某教我,我就認他當師傅。
他動手能力強,主要做戶外安裝和廣告牌制作,不太會電腦操作,我負責設計,他就負責制作和安裝。
重案組37號:平常你們的工作狀態(tài)是什么樣的?
周坤:外出不是很多。多的時候一個月四五次,也不完全是在樓頂,也有在一樓作業(yè)的。有時一個月也不會外出,平常就在店里制作廣告牌、寫真、海報。
重案組37號:在文印店工作情況如何?
周坤:我們兩個員工加上老板三個人看這個店,老板人很好相處,對我們也不苛刻。老板和我?guī)煾凳峭l(xiāng),平常關系不錯。我一個月工資3000多,師傅應該多一點。
重案組37號:歐某是個什么樣的人?
周坤:不算內向,但話也不多,做廣告牌非常熟練,是個老工人了。他教我的時候很有耐心,都是一項項教,不兇,是個非常好的人,我到現(xiàn)在還像做夢一樣,不敢相信是真的。
追訪
涉事城管移交紀檢監(jiān)察機關
今日,重案組37號從鄭州市委宣傳部了解到,鄭州航空港區(qū)“抽梯”事件涉事城管執(zhí)法人員因涉嫌玩忽職守,被移送紀檢監(jiān)察機關。
“抽梯”事件發(fā)生后,鄭州航空港區(qū)綜合執(zhí)法局回應稱,對幾位執(zhí)法人員免職、停職處理,同時配合警方調查。鄭州市公安局表示,已將違規(guī)設置廣告牌并涉嫌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企業(yè)負責人刑拘。經確認,被刑拘人員系圖文廣告店負責人劉某。
今日上午,鄭州市委宣傳部工作人員稱,鄭州航空港區(qū)多部門進行初步調查后,免去相關涉事城管執(zhí)法人員的職務,并以涉嫌玩忽職守移送紀檢監(jiān)察機關。目前,紀檢監(jiān)察機關已全面介入調查,將嚴格依法依規(guī)查清事實,嚴肅處理。
同時,上述工作人員稱,從警方獲悉,文印店老板劉某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予以刑拘,依據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關于“重大責任事故罪”的規(guī)定:在生產、作業(yè)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因而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鄭州航空港區(qū)將依法依規(guī)嚴格處理,并妥善做好死者善后工作。
隨后,探員嘗試撥打鄭州市公安局宣傳處工作人員電話了解情況,截至發(fā)稿無人接聽。
家屬已收到80萬賠償款
死者歐某為湖南新化縣爐觀鎮(zhèn)青山鄉(xiāng)口前村人。今日,該村村長楊生數(shù)告訴探員,事發(fā)后他帶著幾個死者家屬往鄭州趕。29日凌晨,歐某已經火化。
他稱,經協(xié)商,鄭州市航空港區(qū)綜合執(zhí)法局賠償死者家屬50萬元,同時考慮到死者家庭貧困,補貼20萬元;安裝廣告牌的公司(鑫港校車服務有限公司)賠償10萬元,承接廣告牌的文印店(湘鑫圖文廣告)賠償43萬元。
今晚,歐某的哥哥告訴探員,家屬已收到80萬元款項,湘鑫圖文廣告店還需時間籌款。
“我們和店主都是老鄉(xiāng),他沒那么多錢需要籌款,可以理解?!睏钌鷶?shù)說,死者家屬表示愿意給店主劉某出具諒解書。一兩天后,他和家屬將帶著歐某的骨灰回家安葬。
楊生數(shù)還說,歐某今年30歲出頭,至今未婚。他是當?shù)氐呢毨簦赣H早年患癌癥,治療多年,于2012年去世,母親體弱多病。兄弟4人中,大哥身患殘疾,二哥體弱多病,家中只有三哥及小弟歐某外出打工,“遇上這個事,家里人都不知道該怎么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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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耳熟能詳?shù)墓糯鴷度嫛分?,有一計喚作“上屋抽梯”,意思是先讓敵人陷入絕境,再斷絕其求援的生路,原本是一招兇狠的殲敵之計。
然而最近,河南省鄭州市的城管執(zhí)法人員,卻把這招用于殲敵的“上屋抽梯”之計,用在了一名普通的安裝工人身上,真的抽走了在屋頂作業(yè)的工人用以安全上下的梯子,最終導致了這名工人的死亡。

悲劇發(fā)生后,當?shù)鼐胶透髀访襟w很快還原了事件的始末。1月23日,遇難工人在一家企業(yè)的樓頂安裝戶外廣告,還沒安完,城管人員就趕到現(xiàn)場以“非法安裝”為由制止了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