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泰安技師學院教師張莉反映,在學校任教31年后,距離退休僅剩3個多月時,被通知合同終止。4月14日,張莉表示學校的行為違反勞動法,希望學校正常為她辦理退休手續(xù)并給予補償。學校辦公室工作人員稱正在處理此事。
張莉畢業(yè)于泰安市商業(yè)技工學校(現(xiàn)山東省泰安市泰安技師學院),畢業(yè)后曾在一家工廠工作。因學校急需會計專業(yè)教師,她被借調(diào)回校任教,共計31年。期間,她承擔了多門課程的教學任務,教授了14屆23個班級的學生。
4月14日中午,張莉接到學校人事處消息,稱合同到期不再續(xù)簽,需要盡快在解除終止協(xié)議證明書和補償協(xié)議書上簽字。她表示自己是工人身份,50歲即可退休,當時距離退休只有3個多月,而學校未提前通知。
張莉提到,2008年《勞動合同法》實施后,她與學校共簽訂了四次勞動合同,年限分別為一年、三年、五年和七年半。這次突然終止合同讓她難以接受。根據(jù)張莉提供的《解除/終止協(xié)議證明書》,她與學院訂立的勞動合同自2016年9月1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止,共計7.5年。另一份《協(xié)議書》顯示,雙方勞動關系自2024年2月28日起解除,學校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23760元。
張莉認為學校的做法違反了勞動法,兩份文件她都沒有簽字。從接到通知起,學校不再為其繳納社保,斷繳時間長達一年多,導致醫(yī)保無法正常使用,給她看病就醫(yī)帶來困擾。此外,張莉指出自己雖然是合同工,但工作內(nèi)容與有編制的教師幾乎相同,工資卻相差甚遠,基本工資僅為1980元,加上加班費和班主任費,實際到手只有2000元左右。
張莉目前的訴求包括:一是學校正常為其辦理退休手續(xù);二是學校臨退休解聘及同工不同酬已違反勞動法,應給予相應補償,以保障她的生活。
泰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只負責勞動關系政策解釋,具體情況需咨詢學校。泰安技師學院相關負責人曾表示,針對張莉提出要在學院退休的要求,符合法律規(guī)定,學院會滿足。4月14日下午,學校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此事正在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