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靈魂一問:你有辦公室吐槽群、八卦群嗎?
此前有一案例,上海一名員工在辦公室吐槽群中八卦領導,結果被領導知曉,并當眾宣讀聊天記錄。公司以損害公司聲譽為由開除了該員工。員工覺得委屈,認為自己“罪不至此”,申請仲裁未被支持后,將公司告上法庭。
劉女士是上海青浦區(qū)某公司的員工,她和同事們私下組成了一個名為“延誤小仙女們”的微信群,因不滿領導長期安排加班,在群里調侃起領導的私生活。聊天過程中,劉女士發(fā)布了諸如“網(wǎng)點全部倒閉吧”“彩旗飄飄”“平時沒看到他這么摳嗎”之類的言語。不料,一名群成員將聊天內(nèi)容轉發(fā)給了其他同事,繼而傳到了領導處。被調侃的領導在公司大會上當眾宣讀了聊天記錄,引發(fā)員工熱議。不久后,公司以散布謠言、捏造事實、惡意攻擊等理由開除了劉女士。
劉女士表示,微信群中的聊天話題不是她提起的,她只是順便搭了一下話。且該聊天僅僅是閑聊,群成員僅有十幾人,傳播范圍有限。后因微信群聊天記錄被泄露,被提及的領導開會公開了這件事情,并當場宣讀聊天記錄,導致事態(tài)擴大化。劉女士認為即使自己語言上存在不當之處,也并未擾亂公司秩序,未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因此她將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賠償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0萬余元。
公司方面認為,微信群成員有十幾個人,屬于公共場合,劉女士在這樣的場合發(fā)布對他人的誹謗言論,主觀上存在惡意,對他人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嚴重不良影響,達到了情節(jié)惡劣的程度,公司據(jù)此解除勞動關系是合法解除。
上海青浦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劉女士在微信群中參與涉及其他同事隱私話題的討論確有不當,但微信群中僅有十幾人,屬于相對封閉的空間,本身并不具有大范圍傳播的可能。事態(tài)隨后之所以擴大化,并非因劉女士傳播所致。劉女士也并非涉及他人隱私不當言論的主動制造者,僅在別人的發(fā)言后進行附和,其言論雖有不當,但純屬茶余飯后閑聊,不足以認定為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情形。公司在可以采取其他替代性處罰措施的情況下,直接解除勞動合同,過于嚴苛,系違法解除,理應支付賠償金。法院判決公司支付劉女士10萬余元。
近年來,因員工發(fā)表不當言論被開除的案例時有發(fā)生。例如,北京某公司員工徐某因不滿辦公室有人吸煙,發(fā)朋友圈辱罵“傻*、去死”等內(nèi)容,公司以其構成嚴重違紀解除勞動關系。仲裁、一審及二審法院均認定公司解除合法,駁回其訴求,警示朋友圈發(fā)言需守尺度。另一案例中,員工小葉深夜發(fā)朋友圈,用惡劣語言人身攻擊女同事,內(nèi)容經(jīng)同事傳播至全公司。公司要求其澄清遭拒后,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小葉不服,索賠22萬余元,稱內(nèi)容不針對同事且已設為私密。法院一審、二審均認為,其行為違反公司制度和勞動紀律,對同事及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響,公司解除合同合法,駁回其訴求。
職場中難免有摩擦,但人與人之間互相尊重是前提,即使是吐槽也得有底線、懂分寸。不管是朋友圈還是小私群,罵人、造謠等不當言論都可能觸碰紅線。通過積極的態(tài)度和恰當?shù)姆椒▉砘饷?,才能建立更良好的工作關系。
北京某公司女員工徐小嬌因在朋友圈發(fā)布辱罵吸煙領導的言論,被公司以嚴重違紀為由開除。她隨后向公司索賠近14萬元,但經(jīng)過一審和二審,法院均判決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合法,駁回了她的訴求
2025-07-20 10:51:51女員工發(fā)朋友圈硬剛吸煙領導被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