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相親女友智力問題與媒人發(fā)生糾紛。2023年10月,34歲的李某通過媒人王某介紹認識了26歲的陳某。見面三天后,李某家支付了2萬元彩禮及4000元媒人費,雙方確立關(guān)系并開始同居。十天后,兩人在船上發(fā)生爭執(zhí),陳某將李某的眼鏡和手機扔入長江。這件事讓李某懷疑陳某的智力狀況,次日便將她送回娘家。之后,李某得知陳某患有二級智力殘疾,認為自己的權(quán)益受到侵害,遂提起訴訟要求女方家返還24000元。法院最終判決女方家返還1萬元彩禮,并執(zhí)行完畢。
隨后,李某又起訴媒人王某,要求退還全部4000元介紹費。涪陵區(qū)法院審理認為,王某作為無資質(zhì)個人,收取較高費用卻未充分告知女方智力殘疾情況,導致李某共同生活的意愿落空。根據(jù)公平原則及公序良俗,法院判決王某返還一半介紹費2000元。
河南鶴壁男子吳某某因生活瑣事殺害同居女友張某后,又因害怕事情敗露而殺害了女友的一雙兒女。近日,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將吳某某押赴刑場執(zhí)行死刑。吳某某與被害人張某曾在鶴壁市租房同居
2025-12-30 20:32:29男子殺害同居女友及子女被執(zhí)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