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國人民銀行、民政部、市場監(jiān)管總局公布了五起非法制售“人民幣版”冥幣的典型案例。這些案例包括江蘇淮安某印刷商和某批發(fā)商制售“人民幣版”冥幣案、陜西渭南某商貿(mào)公司制售“人民幣版”冥幣案、河南商丘某紙業(yè)公司經(jīng)營部銷售“人民幣版”冥幣案、吉林遼源某商店非法銷售“人民幣版”冥幣案以及青海西寧某殯葬服務部銷售“人民幣版”冥幣案。
制售“人民幣版”冥幣指的是在制作和銷售的冥幣上使用或仿制了正在流通或已退出流通的人民幣完整圖案或人物頭像等主景圖案。人民幣作為我國的法定貨幣,象征著國家經(jīng)濟主權,是國家信用的重要體現(xiàn)。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和《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禁止制作、仿制、買賣人民幣圖樣,不得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及票券上使用人民幣圖樣。
?3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民政部、市場監(jiān)管總局等部門公布5起非法制售“人民幣版”冥幣典型案例,提醒商家不制作、不售賣“人民幣版”冥幣,廣大公眾則不要購買和使用。
2026-03-28 08:49:04三部門提醒“人民幣版”冥幣不可賣也不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