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圈近日掀起波瀾,李榮浩公開指責在深圳開演唱會的單依純,稱其“強行侵權”。李榮浩在長文中提到,單依純方面曾通過中國著作權協會與他的版權公司聯系,希望獲得演唱《李白》的授權。盡管李榮浩一方已明確拒絕,但單依純仍在3月28日的演唱會上未經授權演唱了這首歌。經求證,協會也確認并未授權。
李榮浩在文中直接指責單依純恩將仇報,并且不留余地地表示她不應推卸責任給公司。表面上看,這是一起簡單的“原創(chuàng)歌手開撕后輩未經授權擅自演唱”的事件,但實際上涉及復雜的版權問題。如果單依純只是翻唱原版歌詞和旋律,那么爭議點在于她是否獲得了表演使用授權及傳播授權。但從網友發(fā)布的演唱會視頻來看,單依純不僅翻唱還進行了較大改動,這意味著她可能侵犯了改編權、表演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
根據著作權法,改編權是原著作權人的重要權利之一。因此,單依純的行為在法律上站不住腳。此外,《李白》這首歌的詞曲著作權和表演者權都歸李榮浩所有。雖然李榮浩提到的“中國著作權協會”應為“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該協會作為中介處理授權事宜,但最終拍板的是李榮浩本人。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單依純的演唱行為確實構成侵權。
面對這一情況,單依純需要采取補救措施。首先,她必須停止侵權行為,包括從后續(xù)發(fā)行中刪除相關錄音錄像,以及取消接下來的演出計劃。其次,她應該公開道歉,承認錯誤并表達歉意。最后,她需要賠償損失,積極與李榮浩協商賠償金額。此次事件對單依純的形象和聲譽造成了嚴重損害,她的社交平臺已經受到了大量負面評論。若單依純選擇不認錯,而是讓公司承擔責任,這種做法可能會進一步損害她的公眾形象。
3月29日,李榮浩公開指控單依純在深圳演唱會未經授權翻唱《李白》,此事引起廣泛關注。3月30日凌晨1點08分,單依純發(fā)文道歉,隨后李榮浩在1點46分發(fā)微博回應
2026-03-30 07:33:54單依純凌晨再發(fā)長文道歉單依純于3月30日凌晨發(fā)文道歉,針對她在演唱會上未經授權翻唱李榮浩的《李白》一事。她表示,這次演出中未獲得書面授權就演唱了這首歌,給李榮浩帶來了傷害,對此深感愧疚和自責
2026-03-30 07:37:09單依純再道歉李榮浩稱保留追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