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黃曉明在微博上發(fā)布了一張照片,照片中他騎著共享單車,9歲的兒子騎著普通兒童自行車,在人行道前擊掌、合影,畫面顯得溫馨自然。然而,網友們對此并不完全認同,有人指出,盡管照片溫馨,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駕駛自行車需年滿12周歲,9歲孩子不能騎車上路。
次日,黃曉明在微博上發(fā)文道歉,承認自己忽略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關于“駕駛自行車須年滿12周歲”的規(guī)定,并表示會前往交警部門接受處罰和批評教育。他還提醒所有家長,孩子學會騎車并不意味著可以合法上路,強調遵守交通法規(guī)的重要性,以確保孩子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