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記錄顯示,她手中的這張銀行卡是2025年10月20日辦理的,12月13日辦理了掛失,同時在當天補辦了新卡,并將卡里1000萬元的七天通知存款辦理贖回,轉給了一個名為趙某麗的人。趙某麗是該銀行的員工,銷戶、補卡、換卡,所有需要陳冰本人簽字的地方,都是她偽造的。
2025年11月10日,扶余市的王鳳在扶余惠民村鎮(zhèn)銀行存了800萬元,2026年1月,她發(fā)現(xiàn)存單被掛失,本金被人轉走。王鳳推測,轉走她存款的很可能與轉走陳冰存款的是同一人,即該銀行職員趙某麗。過去幾年,趙某麗多次向二人攬儲,知曉二人賬戶資金量較大,且承諾的利息高于銀行公開定期利率。
發(fā)現(xiàn)存款被盜后,陳冰曾聯(lián)系涉事員工趙某麗,對方承認在銀行同事違規(guī)協(xié)助下,私自掛失、補辦銀行卡并轉走1000萬元的行為,并稱資金被她投入股市投資,會盡快提現(xiàn)還款。陳冰等待了十幾天的時間,趙某麗多次承諾還款卻始終拖延兌現(xiàn)。
2025年12月,扶余惠民村鎮(zhèn)銀行被吉林農商銀行合并。2026年初,陳冰前往吉林長春,將此事反映給吉林農商銀行總行。總行工作人員承諾,趙某麗將會在7天內將錢轉回她的賬戶。然而7天之后,陳冰依然沒有拿到自己的存款,卻收到趙某麗試圖輕生的消息。
如今,距離事發(fā)已經過去幾個月,由于存款遲遲無法取出,陳冰和王鳳整日失眠焦慮,精神瀕臨崩潰。兩人多次往返支行、省行、監(jiān)管部門投訴溝通,可事后仍無實質進展。一位涉事銀行的工作人員透露,經過調查,該行員工趙某麗有違規(guī)行為,銀行方面承認員工違規(guī)、管理失職,并認可陳冰拿回存款的訴求,何時可以兌付存款,暫時還沒有一個定論。
陳冰經營著一家數(shù)百人的公司,這筆錢是她的企業(yè)備用金,銀行卡里的錢不翼而飛,讓她的公司陷入了極大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