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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盤在線音樂十年發(fā)展史:是版權混亂還是監(jiān)管缺位?

2017-09-07 14:25:42    中國青年網  參與評論()人

上次,網易云音樂訴騰訊音樂集團旗下酷我音樂侵權《歡樂頌》歌曲事件還未平息,騰訊音樂又再次收到來自網易云音樂的“訴訟文書”,這次事件還是起因于其旗下酷我音樂的侵權行為。而在此之前,雙方也曾多次因版權問題而訴諸法院。面對騰訊音樂和網易云之間的版權之爭,國內在線音樂市場引發(fā)了較大范圍對“音樂版權”的探討,有人認為音樂行業(yè)采用的“獨家模式”不利于行業(yè)發(fā)展,有人還認為版權保護不應與獨家版權混為一談。

但在筆者看來,這些僅僅是市場規(guī)則不夠嚴謹所導致的表面問題,最根本的或許在于相關機構的無作為,致使市場的規(guī)范性欠缺,進而引發(fā)版權糾紛。

首先回顧一下國內在線音樂市場的發(fā)展軌跡:

從2000年的P2P下載與MP3格式興起,到2001年-2005年間,網絡音樂的流行,讓音樂分享模式與傳播載體發(fā)生改變。免費及盜版也日漸沖擊國內音樂市場的利益,引起環(huán)球、百代、華納、索尼、BMG這五大國際唱片業(yè)巨頭的強烈不滿,全球巨頭全產業(yè)法律訴訟開始。再到2006年-2015年,各類在線音樂維權事件頻頻曝出。期間,2006年,百度收購千千靜聽,打開行業(yè)資源整合先河。

至2015年,國家版權局頒布“最嚴版權令”《關于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后,版權問題稍顯穩(wěn)定,加速國內在線音樂的發(fā)展進程。有關方面預計,2017年我國音樂產業(yè)市場規(guī)模將達到3300億元其中數(shù)字音樂市場規(guī)模將達到590億元。同時,獨家版權也逐漸成為國內在線音樂平臺的主流形式。

而后,百度音樂選擇和太合音樂集團合并;阿里巴巴集團宣布成立阿里音樂集團;酷狗音樂、QQ音樂、酷我音樂也合并為騰訊音樂集團下的三大主平臺;并于2016年7月15日,和中國音樂集團(CMC)達成合并共識。網易云音樂也憑借其獨有的音樂產業(yè)生態(tài)體系為大眾追捧。至此,國內在線音樂市場進一步集中。

整體來看,中國在線音樂經歷“彈性播放”“盜版維權”“版權穩(wěn)定”三大進程之后,成長周期或已進入瓶頸期。正所謂“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最嚴版權令”頒布之后,獨家版權在凈化產業(yè)的同時,資本涌動、獨家壟斷也開始顯現(xiàn)。至今,除了騰訊音樂集團、網易云音樂、阿里集團、百度集團之外,也許市場已無可以與之抗衡的在線音樂平臺了。或許,這樣“四足鼎立”的局面對于市場來說是十分利好的,畢竟有競爭才能有發(fā)展、有進化。但騰訊音樂集團近段時間的表現(xiàn),不免落人口舌。據網絡公開資料顯示,僅騰訊音樂娛樂集團的版權曲庫便占到了中國總曲庫的90%,包含華納、索尼、環(huán)球等多家頂尖音樂在內的獨家音樂版權。市場份額的強勢占位,讓騰訊音樂集團的社會話語權加大。此外,手握絕大部分音樂版權的騰訊集團及其旗下三大平臺卻屢陷侵權事件。被多家在線音樂平臺及數(shù)位獨立音樂人訴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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