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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任丘兇殺案5兇手喊冤22年 稱昧良心承認罪行(3)

“七月份一天,我們五個人一起喝酒吃飯,席間姓崔的提到在招待處與小姐打架受了委屈,表達了要報復小姐的意思。我大哥也在場,當即表示要幫他報仇。第二天,他們?yōu)榱朔秶]讓我們另外的兩個人參加,以后怎么辦的不知道。這個殺人案就是他們干的,是他(姓崔的)指揮的,就看你們公安局的了”。

這封匿名舉報信于1996年11月27日在任丘市內油田區(qū)附近寄出,收件人為任丘市公安局李局長(記者注:李金池)

崔洪濤當年的辯護律師馮小玲對舉報信的真實性存疑,“舉報人究竟是誰?其是否參與預謀?警方當年并未給出明確答復”。

北青深一度記者查閱相關卷宗材料,也并沒有發(fā)現公安機關對寫信人及信件內容真實性進行調查的表述。

1997年春天,任丘市公安局進行刑偵體制改革,招待處兇殺案被限期1997年8月份前破案。刑警大隊大隊長杜建民向局黨委立下軍令狀,如不能如期破案,甘愿辭職。根據匿名信及重新分析案情后,專案組決定拘捕崔洪濤。

《警視窗》雜志1997年12月刊文記載,1997年的7月14日早晨,崔洪濤出了家門后,被任丘市公安局民警以“問點事”為由叫上車,上車后被蒙住頭,對其進行了拘捕。審訊開始5天后,崔洪濤在強大的政治攻勢和凌厲的心理攻勢下,交待了他伙同崔小東(男,27歲,任丘市政府司機)、邢勁松(男,27歲,吉林長春人,個體戶)、徐衛(wèi)(男,28歲,黑龍江大慶人)、胡濱(男,28歲,黑龍江大慶人)預謀報復殺人的全過程。

案件告破之后的1997年10月3日,任丘市委、市政府在招待處召開慶功會,6名民警立功、16名民警受獎。

7年審判“死刑改死緩”

任丘警方于1997年9月11日出具的起訴意見書顯示,1996年7月19日晚,崔洪濤因為住宿與任丘市招待處二號樓女服務員吳州燕發(fā)生口角,便懷恨在心,伺機報復,遂指使崔小東召集徐衛(wèi)、邢勁松、胡濱在飯店商量報復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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