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在這輪司法改革所推行的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中,辦案的法官成為了具體而且直接的責任人,在這種情況下,哪怕是再小的案子,他們也會以法律的準繩來進行全面的衡量做出負責的判斷。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衛(wèi)東:
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這是這次改革中我們提出的一個非常響亮的口號,那么這個改革主要是解決什么問題呢,解決我們中國多少年來審判的行政化傾向。什么叫審判的行政化,就是說司法人員辦案,他沒有決定權,他要逐級請示匯報,向庭長、院長,甚至審判委員會,最終拍板定案,這是一種典型的行政辦事的一種方式。但是我們辦案是司法,司法有自己獨特的屬性,司法這種獨特的屬性是要求承辦案件的法官,你要親自去聽取當事人的陳述,親自來審查他們的訴訟證據(jù),依據(jù)法律來做出裁判,所以司法權說到底就是一種判斷權,判斷權的依據(jù)是司法人員的親歷親為。
2錯案改判:“黑社會”頭子當庭釋放

2017年春節(jié),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庭長胡云騰宣布孫氏兄弟“黑社會”頭子的罪名不成立,孫寶東,孫寶國兄弟被當庭釋放,被卷入黑社會冤案的16名被告人中有9人被改判無罪。而在此之前,孫寶國已被判處死緩。從死緩到被釋放,其中經(jīng)歷了什么?
20多年前,孫寶民帶著兩個弟弟就在長春做起了鋼材生意。1996年,二弟孫寶國、三弟孫寶東帶著30多萬元現(xiàn)金,來到了遼寧省的鞍山市購買鋼材。下火車后,孫家兄弟在火車站站臺上拒絕了一名出租車司機的拉客,結果,這名司機叫來了其他出租車司機在出站口對孫家兄弟大打出手。情急之下,孫寶國、孫寶東兄弟用隨身攜帶的尖刀進行反抗,最終造成了一死四傷的后果。其中,最先拉客的出租車司機李維民因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事發(fā)后,孫家賠償死者家屬7萬元。1997年,遼寧省鞍山市鐵東區(qū)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孫寶國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孫寶東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對這一判決,被告人和被害人家屬均未提出異議,隨后,判決正式生效,并且執(zhí)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