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趙先生與“人人車”售后人員取得聯(lián)系,就維修費用進行多次溝通,“人人車”售后人員表示該費用不在售后范圍內,不予賠償。趙先生則將“人人車”訴至法院,稱“人人車”對車況質量有所隱瞞,其出具的《復檢報告》并未真實反映車況,要求“人人車”賠償其車輛維修費1萬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趙先生提交的維修單并未載明維修更換部件的原因,無法看出是因車輛部件損壞而進行的必要維修,以及維修和更換的部件提車前就已損壞,趙先生未提交相應的付款票據(jù)等,以證明其實際支付了維修費用,因此,法院對趙先生訴訟請求未予支持。
提示
買車前應關注平臺維修范圍
消費者在買賣二手車時,應先確認車況再交定金,買方還要確認所購買車輛的車況質量、購置年限、是否為事故車輛、是否有違法行為尚未處理等。如果格式合同中存在不合理擴大一方交易風險的條款,消費者有權要求對格式合同條款進行調整和修改。
消費者還要確認二手車交易平臺提供售后服務的條件和流程。如二手車交易平臺為買方所購車輛提供售后服務,則有義務明確告知其提供售后服務的條件、內容以及報修流程、聯(lián)系方式等。車輛如發(fā)生售后服務范圍內的情形,買方應依照相應的報修途徑和流程,向交易平臺報修。
案例 2
二手車平臺欺詐被判支付賠償金
鄭女士訴稱,其在某二手車電商平臺簽訂購車合同,購買價格9萬元、車輛儀表盤中里程表顯示的里程數(shù)4.9萬公里的小汽車一輛。該二手車平臺提供了作為合同附件、未簽字蓋章的《二手車檢測報告》。
后鄭女士將車輛送至4S店做檢測,檢測記錄顯示,該車輛實際行駛公里數(shù)在半年前已經達到9.8萬公里,與車輛里程表顯示數(shù)據(jù)相差較大,其認為該平臺存在欺詐行為,故訴至法院,請求判決其支付賠償金10萬元并承擔訴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