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僅憑趙先生單方面提交的檢測報告,無法證明該檢測機構具備二手車檢測、鑒定評估的相應資質(zhì),不能確認該檢測結果的權威性以及車輛過戶交付前的車況。在趙先生并未提交充分證據(jù),且車輛可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其應依約向鄭先生支付尾款,而向鄭先生支付購車價款是趙先生的合同義務,與“人人車”無關,法院對鄭先生要求“人人車”向其支付購車尾款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同時,法院對趙先生要求鄭先生與“人人車”共同賠償經(jīng)濟損失的反訴請求也不予支持。
提示
注意審查檢測機構資質(zhì)
買賣雙方除認可二手車平臺提供的檢測報告之外,有權委托其他具備二手車檢測資質(zhì)的檢測機構對車輛進行檢測評估,但一定在選擇檢測機構時注意審查其二手車鑒定、評估資質(zhì),在檢測過程中有權要求檢測人員出示其執(zhí)業(yè)資格證明,有權向檢測機構和檢測人員核實確認車輛的具體情況等。
買方如在檢車過程中發(fā)現(xiàn)車輛存在隱蔽瑕疵,應及時向賣方和二手車交易平臺反饋,如該質(zhì)量瑕疵足以影響車輛正常使用或導致車輛價值大幅降低,可以向賣方和交易平臺提出進而拒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