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fā)布了2025年勞動爭議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譚某與某食品公司的勞動爭議案。譚某于2021年入職該食品公司,擔任銷售跟單崗位。2022年,譚某懷孕,并在同年5月至9月期間多次向公司提交產檢申請,但均未獲批準。盡管如此,譚某依然按計劃去醫(yī)院進行產檢。然而,公司以產檢占用上班時間為由,認定譚某曠工。2022年9月,公司向譚某發(fā)出《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聲明書》,因多次曠工解除雙方勞動合同。
譚某認為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以及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損失。法院審理后認為,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應計入勞動時間。譚某處于孕期,其因產檢向公司提出請假申請是正當的,公司應當對懷孕女職工予以適當的照顧及提供便利。但公司多次拒絕譚某的產檢申請,并將產檢時間視為曠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明顯缺乏依據。因此,法院判決公司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支付賠償金和相應的“三期”損失。
4月30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fā)布了2025年勞動爭議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個案例涉及譚某與某食品公司的勞動爭議。譚某于2021年入職該食品公司,擔任銷售跟單崗位。2022年,譚某懷孕
2025-05-01 09:26:26女子工作期間申請產檢屢遭拒馬某因口頭請病假被新疆某公司辭退,隨后與原單位對簿公堂。馬某自2021年11月1日起在該公司擔任保安,每月工資2562元,雙方簽訂了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但公司未為其繳納社保
2025-01-03 13:24:20口頭請病假被按曠工開除